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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6-10-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6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996,25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996,25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0月19日。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共计138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解除限售1,996,250股。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38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5年7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同日,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7日。公示期限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5年8月23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47)。

3、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53)。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5年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4、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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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人数为139人,授予登记数量为399.75万股。

(三)本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解除限售。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9.6250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38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为5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日为2025年10月17日,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6年10月16日届满。

(三)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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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138名激励对象办理199.625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四)对部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将予以回购注销处理,详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三、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38人。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96,250股,约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9617%。

3、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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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名单未包含涉及离职事项的激励对象。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10月19日。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1,996,250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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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股本结构变动前后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包括待回购注销的限售股份5,000股;

2、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解除限售安排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