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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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的议案》(以下或简称“议案”)。大会表决投票起止时间为自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10月12日17:00截止。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6年10月13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6年9月15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6,617,205,564.46份。经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及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6,071,523,053.88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1.7536%,达到全部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满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开会方式)的法定召开条件。
本次会议表决结果为:
对本次会议议案投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6,071,523,043.93份,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99.9999998%;对本次会议议案投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对本次会议议案投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9.95份。
同意本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占参加本次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份额的99.9999998%,达到参加本次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满足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证费7,000元,律师费9,000元,合计16,000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基金管理人于2026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一《关于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的议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生效
1、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议案的说明,本基金修改后的赎回费率将于2026年10月14日起正式生效:
(1)调整前的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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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将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限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销售、登记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调整后的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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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届时将根据本决议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四、备查文件
1、《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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