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6-084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提案1.00《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涉及对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提案18.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中“2026-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相关事宜的变更,变更后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9月1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27号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独立董事张启平(经半数以上董事推荐)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0人,代表股份2,065,229,9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5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961,850,4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4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6人,代表股份103,379,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6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8人,代表股份103,380,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6人,代表股份103,379,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66%。
8.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9.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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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1.00《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5,199,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349,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3%;反对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弃权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袁华、赵立晴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