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3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26-041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于近日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成都银行”或“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D510730260930658),为子公司成都西菱新动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新动能”或“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
该担保属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预计担保额度的授权范围,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名称:成都西菱新动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20日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大安路368号
法定代表人:魏晓林
注册资本:3145.922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涡轮增压器、叶轮、涡轮、精密铸件、机械产品、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机械设备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动能系公司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89.04%,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 保证人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合同编号为H510701260930522的《借款合同》下的贷款债权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担保之债权范围为:债权人尚未收回的贷款债权余额或银行承兑汇票债权余额或票据贴现债权余额或办理商票保融债权余额或押汇债权余额或信用证债权余额或保函债权余额或其他债权余额,包括债务本金和利息(含正常利息、罚息和复利),以及相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案件调查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鉴定费、勘验费、测绘费、翻译费、滞纳金、保管费、提存费、其他申请费等)。
3.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即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依主合同的约定或者主合同双方协议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主合同双方协议债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展期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开立信用证、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办理票据贴现或办理商票保融,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垫款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担保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亦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新动能系公司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涡轮增压器生产与销售,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的能力,财务风险和担保风险可控,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未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公司为新动能融资提供担保是为子公司筹措正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提供支持,有利于顺利进行债务融资并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促进各项业务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3%,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借款合同》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