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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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阶段: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被告。
3、涉案金额:人民币约2,422.18万元(未含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费用)。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预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重大诉讼事项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山西赤宸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关于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受理机构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
2、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山西赤宸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案号
(2026)晋0110民初7477号
4、案由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5、诉讼请求
(1)请求贵院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欠付工程款人民币22506988.77元。
(2)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利息以22506988.77元为基数,自2024年3月18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暂计至2026年9月30日利息约为1714847.56元)。
以上第1、第2项暂时合计为24221836.33元。
(3)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重大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相关案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