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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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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6-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6-075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于2026年10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10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董事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向控股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新能源”)增资,增资金额合计不超过16.38亿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增资不超过10亿元,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增资不超过6.38亿元。增资价格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备案的评估值为确定依据。

同意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授权公司及北汽新能源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增资有关事宜。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76)。

关联董事刘观桥、顾鑫、宋军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投资者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北汽新能源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投资者,增资金额不超过5亿元,增资价格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交易结果确定。

同意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授权公司及北汽新能源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增资有关事宜。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7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召集召开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审议相关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7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6-076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向控股子公司

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新能源”)

● 投资金额: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拟增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集团”)拟增资金额不超过6.38亿元。本次增资用于补充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非日常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

● 本次交易经公司十一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涉及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国资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实施,最终增资方案能否成功实施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北汽新能源业务发展需要,优化其资本结构,北汽蓝谷与控股股东北汽集团拟共同向北汽新能源增资,增资金额合计不超过16.38亿元,其中,北汽蓝谷拟以现金增资不超过10亿元,北汽集团拟以现金增资不超过6.38亿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召开十一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已按要求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次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共同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非日常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北汽集团基本信息

■

(二)北汽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北汽新能源是我国首家独立运营、首个获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的企业,也是国内技术领先的新能源汽车企业之一,聚焦享界和极狐两大品牌协同发展。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投资标的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

(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注:1、上表中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及持股比例为根据本次非公开协议增资方案初步测算的结果,实际以各方最终签署的增资协议及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2、北汽新能源本次增资除北汽蓝谷及北汽集团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增资外,还将以公开挂牌引入外部投资者的方式增资不超过5亿元,因此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尚需根据公开挂牌情况进行调整,届时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将相应变动。

3、本公告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4)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公司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不含募集资金)。本次增资用于补充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增资价格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所涉及的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6]第1512号)的评估结论为确定依据。本次评估结论为:在评估基准日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经市场法评估,北汽新能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593,400.00万元。上述评估结果尚需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

北汽新能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1,074,026.16万元,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3,593,400.00万元,两种评估方法确定的评估结果差异2,519,373.84万元,差异率为70.11%。

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重置的角度反映企业价值,仅能反映企业资产的自身价值,而不能全面、合理的体现各项资产综合的获利能力及企业的成长性,并且也无法涵盖诸如客户资源、技术研发能力、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的价值;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由于近期资本市场投资者对相同行业的可比上市公司较多,信息披露比较完备,市场法具有评估角度和评估途径直接、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评估结果说服力强的特点,而且中国股市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发展,资本市场的基本市场功能已经具备,而且在国内外的产权交易市场中,各类投资者及投行较多采用市场法进行定价或者验证,结合本次评估目的,采用市场法评估更具有说服力,故本次评估选用市场法评估结论。

即: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593,400.00万元。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增资价格以北汽新能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遵循了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方尚未签署相关增资协议,具体内容和相关条款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六、关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事项有助于提升子公司市场竞争力,优化其资本结构,不会对北汽新能源的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为北汽新能源的控股股东,对北汽新能源相关重大决策具有决定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存在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国资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实施,最终增资方案能否成功实施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次增资进行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十一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增资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次增资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九、中介机构的意见

经审慎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北汽蓝谷本次与控股股东共同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6-077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

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投资者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优化其资本结构,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新能源”)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投资者(以下简称“本次增资”),增资金额不超过5亿元。本次增资用于补充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本次增资顺利实施后,公司仍为北汽新能源的控股股东。本次增资最终交易结果将依据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投资者的实际情况确定。

● 本次增资经公司十一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增资的投资者尚未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存在不确定性。

● 本次增资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增资尚需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确定市场化投资者,最终增资方案能否成功实施及交易结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增资方案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优化其资本结构,北汽新能源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投资者,增资金额不超过5亿元。本次增资顺利实施后,公司仍为北汽新能源的控股股东。本次增资最终交易结果将依据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投资者的实际情况确定。

本次增资的投资者尚未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增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

(二)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增资标的评估情况

公司及北汽新能源委托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北汽新能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所涉及的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6]第1512号),北汽新能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述评估结果尚需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

四、增资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增资方式

本次增资系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引入外部投资者,目前尚无法确定增资方,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增资方及相关后续进展情况。本次增资用于补充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二)增资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价格以北汽新能源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人民币3,593,400.00万元为确定依据,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最终价格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交易结果确定。

本次增资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北汽蓝谷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蓝谷极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北汽新能源71.70%的股权,其他股东持有北汽新能源28.30%的股权。

北汽新能源本次增资除以公开挂牌方式增资不超过5亿元外,北汽蓝谷与控股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拟共同向北汽新能源增资,增资金额合计不超过16.38亿元,其中,北汽蓝谷拟以现金增资不超过10亿元,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拟以现金增资不超过6.38亿元。增资后的股权结构以各方最终签署的增资协议及公开挂牌情况为准。本次增资扩股实施后,公司仍为北汽新能源的控股股东。

五、本次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事项有助于提升子公司市场竞争力,优化其资本结构,不会对北汽新能源的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为北汽新能源的控股股东,对北汽新能源相关重大决策具有决定权,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尚需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确定市场化投资者,最终增资方案能否成功实施及交易结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本次增资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召开十一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投资者的议案》。本次增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2026-078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12幢公司一层蓝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3日

至2026年11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汽(广 州)汽车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登记: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或证券公司出具的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或证券公司出具的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

(二)法人股东登记: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或证券公司出具的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全部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或证券公司出具的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

(三)异地股东也可以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者传真的方式登记(联系方式见本通知“六、其他事项”)。

(四)登记时间:2026年10月26日9:30-11:30,13:30-17:00。

(五)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12幢一层公司访客接待室。

六、其他事项

通讯方式:

电话:010-53970788

邮箱:600733@bjev.com.cn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 5 号 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女士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