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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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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欧行业鑫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二次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2026-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欧行业鑫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中欧行业鑫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二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曾于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5月12日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第一次持有人大会”)。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未达到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未达到法定的会议召开条件,故第一次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开。基金管理人已于2026年5月14日发布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行业鑫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10月14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2026年10月15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第一次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及《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中欧行业鑫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新的有效表决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第一次持有人大会中提供了不愿意参加本次大会的说明(具体需以基金管理人认可为准),否则第一次持有人大会表决票中的有效表决意见继续有效。

根据统计结果,本次持有人大会和第一次持有人大会中,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合计为457,807.95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2.268%,未达到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以上,因此未达到法定的会议召开条件。

本次持有人大会费用(公证费及律师费)均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投资人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中欧行业鑫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中欧行业鑫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中欧行业鑫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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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0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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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1)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若本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每10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高于0.1元(含),则本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

2)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在封闭期内,本基金收益分配每年不少于1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本基金依据前述第1项每季度进行的收益分配计入封闭期年度收益分配);

3)本基金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60%,且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截止本次基准日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60.00%。

(3)由于本基金C类、E类份额不满足分红要求,故本次不参与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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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中欧增强回报债券(LOF)A将于2026年10月16日上午开市起停牌,自2026年10月16日10:30起复牌。

(2)权益分派期间(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0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3)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4)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5)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