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2026年第3季度经营情况的临时公告
一、不动产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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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的不动产项目基本情况
本不动产项目包括北京首钢生物质能源项目(以下简称生物质能源项目)、北京首钢餐厨垃圾收运处一体化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餐厨一期项目)以及北京首钢鲁家山残渣暂存场项目(为生物质能源项目的配套设施)3个子项目,此次经营情况变动涉及的主要为北京首钢餐厨垃圾收运处一体化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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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动产项目生产经营情况
本基金项下项目公司2026年第3季度(以下简称本季度或本期)内厨余垃圾处置量同比变动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指引第 5 号一一临时报告(试行)》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公司2026年第3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变化情况
2026年第3季度,项目公司厨余垃圾处置量为1.38万吨,同比下降32.03%;生活垃圾处理量为26.03万吨,同比减少4.21%;结算电量为8,744.56万千瓦时,同比减少1.57%;营业收入为10,297.65万元,同比减少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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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数据经首钢生态于2026年10月14日确认,其中结算电量以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于2026年10月13日提供的结算单计算;2.营业收入、厨余垃圾收运及处置收入数据未经审计。
2、经营及现金流情况变化及预计持续时间的分析
(1)经营情况变化
本不动产项目2026年第3季度厨余垃圾处置量同比下降32.03%,变动的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餐厨一期项目为扩大厨余市场占有率,运营管理机构积极与北京市西城区协调厨余垃圾来源,厨余垃圾处置规模实现阶段性增长(同比增长27.67%);本年度,为保障餐厨一期项目安全稳定运营,项目公司依据与北京首钢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签订的《厨余垃圾协同处置协议》,将超负荷的部分厨余垃圾交由新能源公司厨余设施处置,导致本期厨余垃圾处置量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多。上年同期新能源公司相关厨余设施未正式投产。本不动产项目2026年第3季度,厨余垃圾收运量同比下降1.62%,系生产经营正常波动所致。
本不动产项目2026年第3季度生活垃圾处理量、发电量、结算电量同比分别下降4.21%、2.23%、1.57%。变动的原因主要为:生物质能源项目本季度对两台汽轮机、三台焚烧炉开展计划性检修,机组有效运行时长相应减少,致使垃圾处理量、发电量及结算电量同比下降。本次为年度例行计划性检修,项目设施已检修完毕并恢复正常运行。
2026年1-9月,基金管理人联合运营管理机构主动对接主管部门,协调生活垃圾来源,拓展污泥处置等其他业务收益;同步推进工艺优化,强化生产与设备管理,降低厂用电率、提升吨垃圾发电效率。此外,基金管理人以降低项目税负、节约现金流开支为目标,推动项目公司于上年10月开始享受垃圾处理业务免税政策。前述多项举措共同推动本不动产项目2026年1-9月生活垃圾处理量、结算电量及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5.62%、7.04%及7.98%。
生物质能源项目包含四条焚烧线及两台汽轮发电机组,受机组检修安排、季节变化及垃圾进厂量等因素影响,相关经营指标在季度间会产生一定的波动。
(2)影响未来项目正常现金流的重大变化情况
本不动产项目于2026年8月27日收到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5年及2026年度相关垃圾处理费1.72亿元。
四、对不动产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2026年第3季度,本不动产项目运营指标出现阶段性波动。本季度厨余垃圾处置量同比下降32.03%,系为保障项目安全稳定运营,依据《厨余垃圾协同处置协议》分流部分厨余垃圾所致。厨余垃圾收运处置业务收入占项目营业收入比重仅8.28%,厨余垃圾收入变动对整体营收影响比例为2.57%,对项目经营业绩影响有限。本季度生活垃圾处理量、发电量、结算电量同比分别下降4.21%、2.23%、1.57%,主要为年度计划性设备检修所致。目前检修已完成,相关设备设施均恢复正常运行。机组检修、季节因素及垃圾进厂量波动,为导致项目季度指标波动的正常行业因素。
2026年1-9月,基金管理人会同运营管理机构通过多项主动管理措施优化项目运营,稳定垃圾来源、拓展污泥处置等业务,优化生产工艺与设备管理,并推动项目公司自2025年10月起享受垃圾处理业务免税政策,降低税负及现金流支出。相关举措带动项目生活垃圾处理量、结算电量、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5.62%、7.04%、7.98%。项目于2026年8月收到垃圾处理费1.72亿元,补充了经营性现金流。本季度指标波动为常规经营变动,不会对项目持续运营、未来现金流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基金管理人将同首钢生态紧密配合,密切关注本基金不动产项目运营指标的变动,积极优化生产与检修计划安排,挖潜增效,同时积极拓宽收益来源,维护项目安全稳定运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基金管理人同首钢生态将持续强化应收账款管理,主动对接主管部门加快应收账款回款进度,必要时运用保理融资等金融工具,维护项目现金流平稳。
六、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avicfund.cn)、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186)或发送邮件至IR_REITs@avicfund.cn了解、咨询有关详情。
七、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首钢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