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非交易过户暨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ST联光 公告编号:2026-079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非交易过户暨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的提示性公告
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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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非交易过户前,公司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6,781,52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25%,均为无限售流通股股票,来源包括IPO前取得、非公开发行取得、行政划转取得及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大股东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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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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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近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创光电”)收到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通知,电子集团收到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执行裁定书》【(2026)鄂0105执5405号之三】,因武汉市江夏区铁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铁投”)与伍晅、林宇、伍锐、电子集团、武汉市汉阳区弘鑫垣电子商务经营部(个体工商户)公证债权文书一案,此前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电子集团所持有的联创光电股票1,520,000股。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分别于2026年8月29日至2026年8月30日、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18日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两次拍卖上述案涉股票,均因无人竞买流拍。司法拍卖流拍后,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裁定将被执行人电子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520,000股以总价22,609,210元(二拍保留价)过户至申请执行人武汉市江夏区铁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名下。
电子集团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获悉,电子集团持有的联创光电1,520,000股股份已于2026年10月14日通过非交易变动方式过户至武汉铁投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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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非交易过户情况
1、本次非交易过户的1,520,000股股份此前由电子集团向武汉铁投进行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10日、2026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2026-029)。
2、本次非交易过户涉及的1,520,000股股份此前已被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3、根据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执行裁定书》【(2026)鄂0105执5405号之三】,本次非交易过户涉及的1,520,000股股份已被解除冻结及质押登记。
本次权益变动后,电子集团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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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非交易过户前,公司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6,781,52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25%,均为无限售流通股股票,来源包括IPO前取得、非公开发行取得、行政划转取得及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大股东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司法处置导致的减少,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执行法院裁定,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电子集团主观意愿减持。
3、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有关各方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ST联光 编号:2026-080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以下简称“中国进出口银行”)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金融机构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近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下达的《财产保全结果通知书》【(2026)赣0113执保1274号】,因中国进出口银行向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公司所持参股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发电声”)19,223.6646万股权;冻结公司所持控股子公司中久光电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久光电”)47.6667%股权;冻结公司所持控股子公司江西联创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显示”)16.61%股权。
此前,因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云谱区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进行的财产保全,公司所持宏发电声10%股权被冻结;因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票据纠纷进行的财产保全,公司所持宏发电声7.2%股权、所衍生的股权的股息、红利等收益被冻结;因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进行的财产保全,公司所持宏发电声20.00%股权被冻结;因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进行的财产保全,公司所持宏发电声6,000万股股权被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18日、2026年8月22日、2026年9月23日、2026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关于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2026-055、2026-067、2026-078)。
此前,因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云谱区支行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公司所持中久光电20%股权被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参股公司部分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一、本次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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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原因
本次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系申请人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6)赣0113民初20386号】进行的财产保全。公司已就该金融机构借款逾期情况进行相应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金融机构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开展情况暂未受到上述股权冻结事项的影响,目前也不会导致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股权的所有权发生变更。但上述事项可能会导致上述股权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中久光电和联创显示是公司重要的控股子公司,宏发电声是公司重要参股公司,若上述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股权被处置,将会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应诉,同时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积极协商,妥善解决上述股权被冻结事宜,以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
2、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