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79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的原因:
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4,518股予以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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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6年8月21日,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触发回购情形的164,51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自2026年8月22日起45日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合称“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回购注销前述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11人,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64,518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180,55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账户(账号:B883196566),并向其申请办理前述164,518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预计前述164,518股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10月21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等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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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本变动仅为预测数据,不包括因股票期权行权而造成的股本增加情况,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为准。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未收到激励对象就回购注销事宜提出异议的文件。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符合《管理办法》《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2026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80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刘绍柏先生(以下简称“提议人”)《关于提议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刘绍柏先生
2、提议时间:2026年10月16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结合公司当前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使用计划,公司董事长刘绍柏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时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及方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5、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6、回购资金的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刘绍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刘绍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增减持计划,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刘绍柏先生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会议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本次审议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内容及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