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10月17日

查看其他日期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6-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2 证券简称:金牛化工 公告编号:2026-036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聘任温永好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温永好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温永好先生工作履历

温永好,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望都服务区干部、副经理、经理,香河服务区经理,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服务管理中心保定分中心主任、经营管理科科长,河北高速集团燕赵驿行有限公司正科级干部、能源分公司副总经理,河北冀翔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长期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控管理等相关工作,具备五年以上财务及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现任公司党总支委员、董事、副总经理;于2026年9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2026年第5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与工作经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温永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温永好先生的详细简历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不存在不得任职的情形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温永好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董事会秘书兼任情况说明

温永好先生不存在兼任公司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兼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职务,能够明确区分与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拥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审查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温永好先生的履历及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温永好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要求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同意将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聘任温永好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温永好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完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备案。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600722 证券简称:金牛化工 公告编号:2026-035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6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新兴路科瀛智创谷32号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赵志发、梁美健、郑佳宁、郭英军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鑫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张鑫先生的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温永好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根据公司总经理武晨曦先生的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温永好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

以上职务的任期均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7日

附件:

温永好先生个人简历

温永好,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望都服务区干部、副经理、经理,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香河服务区经理,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服务管理中心保定分中心主任,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服务管理中心经营管理科科长,河北高速集团燕赵驿行有限公司正科级干部;河北高速集团燕赵驿行有限公司能源分公司副总经理,河北冀翔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现任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

与公司控股股东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当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