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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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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日常经营重大合作协议的公告

2026-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3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日常经营重大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25年5月,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二”)及全资子公司杭州禾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禾力”或“乙方一”)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金租”或“甲方”)就户用光伏合作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自协议生效之日起3年内甲乙双方根据市场发展情况、终端客户的履约情况、合作模式等因素,协商确定户用光伏系统设备购买及电站设备的保养和维护服务等事项,预计合作规模为10亿元(具体以实际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受政策变更、市场需求变化影响,户用光伏市场原有的收益预期下降等因素影响,顺应市场变化趋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公司与华融金租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于近日签订了《终止协议》,提前终止有关户用光伏合作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二、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就原协议项下户用光伏经营性租赁10亿元合作规模额度的合作期于本协议签署之日终止(含当日)。

2.原协议或原协议项下子协议权利义务未履行完毕的,自各方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时止。

3、乙方二应根据双方已签署的《户用光伏电站运维与服务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约定,继续按约就已交付的户用电站履行运维义务。

4、本次合作终止系基于乙方实际业务规划调整需求,符合双方约定及商业合理性。双方后续按照合作意愿可在工商业、地面电站、储能、风电项目领域继续开展合作,合作内容和方式以届时双方另行签署具体合作协议为准。

三、原《合作协议》执行情况

原《合作协议》为交易各方对后续合作的框架性约定,合同金额仅代表在合作期限内双方拟开展的合作规模,不代表采购承诺且不存在最低采购量承诺。合同的具体执行需根据交易双方实际签署的订单予以确定。

自《合作协议》签订以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杭州禾力与华融金租累计合作规模约为1.62亿元,本次终止协议的签订不影响双方已确认的订单及运维服务的实际执行。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协议》的签订是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对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随《终止协议》的生效而自动终止,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将按照《终止协议》有关约定处理后续事宜。本次《终止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户用光伏合作事项终止是基于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所做出的经营策略调整。公司与华融金租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近三年与其合作的业务规模约为3.51亿元,公司不排除后续与华融金租在其他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工商业、地面电站、储能、风电项目等方面的合作的可能性。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并积极深耕市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抗风险能力。

特此公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