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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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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6-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6

债券代码:118015 债券简称:芯海转债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投资金额: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6年10月18日起至2027年10月17日止,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和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来源

■

注:以上是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来源

■

注:以上是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选择国有四大银行、上市银行或与公司长期合作的商业银行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1)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并于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自有资金

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国有四大银行、上市银行或与公司长期合作的商业银行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5年10月18日起至2026年10月17日止,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公司最近12个月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

注1:最近12个月指2025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14日;

注2:“实际投入金额”及“实际回收本金”为最近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后的累计金额;

注3:“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按照期间单日最高金额计算;

注4:“最近一年净资产”及“最近一年净利润”为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归母净资产以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归母净利润数据;

注5:“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为公司前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额度。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

注1:最近12个月指2025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14日;

注2:“实际投入金额”及“实际回收本金”为最近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后的累计金额;

注3:“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按照期间单日最高金额计算;

注4:“最近一年净资产”及“最近一年净利润”为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归母净资产以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归母净利润数据;

注5:“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为公司前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额度。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及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6年10月18日起至2027年10月17日止,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天风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是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