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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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6-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6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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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6年06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的议案》,2026年07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于2026年07月28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7),本次回购金额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75.46元/股(前复权后),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6年08月0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08月05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二)2026年10月16日,公司完成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999,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2.54元/股、最低价为43.20元/股,成交均价为48.4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471,475.0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内容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的要求。本次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银行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6年07月0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38)。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披露本公告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回购股份提议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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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6年09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解禁的战略配售限售股为930,653股。

注2: 解禁后,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由44,018,267股变更为44,948,92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0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999,86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

公司需在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回购股份的授予或转让。公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7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万元购买了“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B2026002840)的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为11天,产品到期日为2026年10月19日,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

本次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

近日,公司已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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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