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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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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6-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9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9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与公司于同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19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高翔先生、赵静女士、杨民民先生、冷德嵘先生、柳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黄欣琪女士、刘俊先生、李子翀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与3名独立董事与职工代表董事王韬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日、2026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高翔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高翔先生(主任委员)、赵静女士、王韬先生

提名委员会:刘俊先生(主任委员)、李子翀先生、赵静女士

审计委员会:黄欣琪女士(主任委员)、刘俊先生、李子翀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子翀先生(主任委员)、刘俊先生、高翔先生

其中,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欣琪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赵静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王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王逸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柳业昆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且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秘书王逸鸥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三、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于2026年10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郑超先生、谭竞杰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郑超先生、谭竞杰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四、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因任期届满,任职满六年,杜鹃女士、余波先生、肖斌卿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杜鹃女士、余波先生、肖斌卿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诚信,积极履行职责,对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表示衷心感谢!

五、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学府路12号

邮政编码:210032

联系电话:025-58243997

联系邮箱:ir@gempharmatech.com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一)总经理

赵静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南京大学遗传学专业博士,曾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赵静于2009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模式动物研究所动物房主管、副所长,历任南京大学讲师、副教授;2010年至2017年12月任生物研究院技术总监;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赵静女士通过南京老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舟山砾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赵静女士与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副总经理

王韬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西澳大利亚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博士、骨科研究与转化中心博士后。2018年2月至2021年6月任西澳大利亚大学骨科研究与转化中心副研究员。2018年10月至今任广东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截至目前,王韬先生通过舟山砾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完成归属,直接持有46,200股公司股票。王韬先生与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董事会秘书

王逸鸥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金融系硕士学位。2015年7月至2020年1月,历任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00016.SZ)战略投资部经理、战略投资部总监/负责人;2020年2月至2021年6月,任武汉友芝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战略发展部总监;2021年6月至2023年4月历任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688513.SH)资本运营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中2025年5月至2026年5月兼任公司财务总监。王逸鸥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王逸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王逸鸥先生与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四)财务总监

柳业昆先生: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大学,获得审计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江苏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曾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4月至2026年5月历任公司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2026年5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柳业昆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柳业昆先生与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郑超先生: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就职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郑超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郑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谭竞杰女士: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就职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谭竞杰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谭竞杰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6-050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王逸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王逸鸥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王逸鸥先生2020年2月至2021年6月,任武汉友芝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战略发展部总监;2021年6月至2023年4月历任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688513.SH)资本运营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中2025年5月至2026年5月兼任公司财务总监,具备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王逸鸥先生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王逸鸥先生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全体委员认为王逸鸥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履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10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王逸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王逸鸥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按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公司已按规定完成董秘任职报送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6-051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于2026年10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的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王韬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包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本次职工代表大会一致同意选举王韬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

附件:王韬先生的简历

王韬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西澳大利亚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博士、骨科研究与转化中心博士后。2018年2月至2021年6月任西澳大利亚大学骨科研究与转化中心副研究员。2018年10月至今任广东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截至目前,王韬先生通过舟山砾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完成归属,直接持有46,200股公司股票。王韬先生与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46 证券简称:药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8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披露的《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2.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其中,对议案 2.01《关于提名黄欣琪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表决意见为“股东所持有投票权的股份总数×3”,对议案 2.02、2.03 的表决意见为“0 票”。表决结果如下:2.01《关于提名黄欣琪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次征集投票权共收到2名有效股东授权征集人行使投票权的文件,有效投票权的股份数共11,107,773股,约占公司有投票权股份总数的2.7148%。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0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学府路12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高翔先生主持,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王逸鸥先生、财务总监柳业昆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会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剑、赵熙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