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ST威领 公告编号:2026一102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9日10点00分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10月16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何凯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高管、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3)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2026年10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漆炜先生、李佳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其中两位委员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故将本事项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李伍波先生、刘承革先生、宿春翔先生、姚艳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李伍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02、选举刘承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03、选举宿春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04、选举姚艳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董事长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7)。
4、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梁新权先生、王超先生、郭天铸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表决结果如下:
4.01、选举梁新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02、选举王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03、选举郭天铸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8)。
5、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4日(星期三)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ST威领 公告编号:2026-100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股东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2026年8月28日,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ST威领”)披露了《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锑金”)在《要约收购报告书》中承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ST威领的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若收购人通过本次要约收购取得*ST威领实际控制权,则收购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ST威领的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收购人不会利用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进行质押。”
本次权益变动和后续增持计划均为山南锑金要约收购后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均需遵守上述承诺约定。
(2)2026年10月13日,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领亿”)被司法拍卖的2,850,000股股份被山南锑金拍得。2026年10月16日拍卖的10,000,000股股份同样已被山南锑金拍得。以上12,850,000股份全部完成过户登记后,上海领亿持有的公司股票将由 31,521,281股下降至18,671,28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由 12.10%下降至7.16% 。司法拍卖股份过户完成及本次权益变动后,山南锑金的持股将升至31,286,3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01%,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司法拍卖情况详见《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95)、《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96)。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山南锑金的《关于权益变动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本次权益变动前,上述主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936,39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12% ,本次权益变动后,山南锑金持有公司股份18,436,390股,占公司总股本7.07%。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二、后续增持计划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山南锑金,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截至2026年10月19日,直接持有公司18,436,3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07%。
2、在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内,除已披露的要约收购相关计划外,山南锑金未披露其他具体增持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山南锑金拟通过增持股份取得公司控制权。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和数量
山南锑金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参与司法拍卖等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20,652,335股。
特别说明:山南锑金已分别于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16日在京东拍卖平台成功竞得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2,850,000股和10,000,000股,合计12,850,000股。截至本函件出具日,前述竞得股份尚未取得法院拍卖成交裁定,亦未完成股份过户登记,该部分股份纳入本次增持计划数量核算范围。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山南锑金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上市公司对外披露本增持计划相关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增持的窗口期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上市公司股票发生停牌,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股票复牌之日起相应顺延。
5、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山南锑金及其控股股东的自有资金。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山南锑金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业务规则等关于股份锁定期及股东权益变动的规定。山南锑金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时,山南锑金将根据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监管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及后续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权益变动及后续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本次权益变动及后续增持计划不涉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但山南锑金拟在后续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取得公司的控制权,将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
(四)公司将根据后续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ST威领 公告编号:2026一099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10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基于审慎原则,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津贴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本次调整自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津贴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调整原因及津贴标准
1 、调整原因:综合考虑公司自身经营规模以及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拟对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进行调整。
2 、调整内容: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现行的人民币 12 万元/年(税前)调整为人民币15 万元/年(税前)。
四、其他事项
1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 、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股东会而发生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3 、独立董事发生变动的,离任及接任者以任免决议的时间为准,按月计算其当年实际津贴。
4 、本次调整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事项的具体实施。
5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执行。
五、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ST威领 公告编号:2026一097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董事长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董事长辞职的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何凯先生、董事尹贤先生、董事朱晓军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何凯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尹贤先生、董事朱晓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何凯先生、尹贤先生、朱晓军先生原定任职届满时间为2027年7月21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何凯先生、尹贤先生、朱晓军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前,何凯先生、尹贤先生、朱晓军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其辞职需待公司补选新的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后生效。辞职生效后,何凯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尹贤先生、朱晓军先生将继续分别任职公司总裁、副总裁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凯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0万股,尹贤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0万股,朱晓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何凯先生、尹贤先生将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持股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何凯先生、尹贤先生、朱晓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何凯先生、尹贤先生、朱晓军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伍波先生、刘承革先生、宿春翔先生、姚艳松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李伍波先生、刘承革先生、宿春翔先生、姚艳松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10月19日
附件:
李伍波先生: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金锋动力(北京)矿山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百悦能源(唐山)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日,李伍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伍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伍波先生曾于 2025 年 1 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除此以外,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刘承革先生: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
曾任内蒙古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曾任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职务。
截止公告日,刘承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承革先生12个月内曾任公司 5%以上股东山南锑金母公司的控股公司内蒙古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高管,除此外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承革先生曾于2024年2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除此以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宿春翔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中国昆明贵金属交易所风险控制部门总经理职务、中国中粮期货有限公司贸易部市场主任职务、飞尚非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职务。
现任山丘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职务、世纪环球电影院线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职务、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职务、鼎立资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职务、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截止公告日,宿春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宿春翔先生任公司5%以上股东上海领亿的董事,除此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宿春翔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姚艳松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
曾任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会计职务、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财务部经理职务。
截止公告日,姚艳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姚艳松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姚艳松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ST威领 公告编号:2026一098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威领股份”)于近日收到
公司独立董事漆炜先生、独立董事李佳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漆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李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漆炜先生、李佳女士原定任职期满时间为2027年7月21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漆炜先生、李佳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且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漆炜先生、李佳女士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其辞职需待公司补选新的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后生效。辞职生效后,漆炜先生、李佳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漆炜先生、李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漆炜先生、李佳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梁新权先生、王超先生、郭天铸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超先生、郭天铸先生、梁新权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王超先生、郭天铸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梁新权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10月19日
附件:
梁新权先生: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获广东省科学技术一等奖, 中国科学院科技进步三等奖。曾任西藏百悦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地质师,中亚银矿业集团(贝加尔矿业公司,内蒙古都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地质师。现任湖南省鑫域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止公告日,梁新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梁新权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梁新权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王超先生: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甘肃张掖地区财政处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中兴华、中联信、信永中和、长城、大华、中兴财光华等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北京跃尚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上市公司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京德易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主任会计师、合伙人。
截止公告日,王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超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郭天铸先生: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内蒙古江泉律师事务所主任,巴林右旗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截止目前,郭天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郭天铸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郭天铸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ST威领 公告编号:2026-103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二、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6年10月修订)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修订相关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上述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备案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 19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ST威领 公告编号:2026-101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10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定于 2026年11月4日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2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 10月29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长沙旺德府万象时代T2楼809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议案2进行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议案 3 - 4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4人,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提交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议案中,议案1表决通过为议案3、议案4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11月4日上午8:00至9: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11月3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294号公司证券部,邮编114051(信函请寄: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张锡刚收,并请注明“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一)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 294号
(二)联系电话:0412-5213058
(三)指定传真:0412-5213058
(四)电子邮箱:aszk@aszkjqc.com
(五)联 系 人:张锡刚
(六)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9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 年 月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拟参加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说明: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注意投票总数不得超过表决人拥有的选举票数。
2、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及性质: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67”,投票简称为“威领投票” 。
2、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4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11月4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