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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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6-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6-067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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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6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8)。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6年7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二)截至2026年10月19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46,93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59元/股,最低价为24.1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39,987,445.7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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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回购前后公司股份总数的变化是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建龙转债”转股所致。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1,546,934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该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执行。

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