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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2026-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ST百利 公告编号:2026-107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王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王伟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7,800股,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王伟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尤其在公司破产重整关键时期坚守岗位、勤勉尽责,为公司财务规范运作和重整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董事会对王伟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王伟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报告编制、破产重整推进及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均不会因此受到不利影响。在公司聘任新任财务负责人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雷立华女士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财务负责人的选聘工作。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继续全力推进破产重整各项工作,持续强化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ST百利 公告编号:2026-106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百利锂电为被告一;公司为被告二。

● 判决结果:百利锂电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向成都久莹支付款项13,336,500元并支付付款违约金;驳回成都久莹的其他诉讼请求。

● 对公司影响:百利锂电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案涉项目确认成本,本次判决预计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常州百利锂电智慧工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锂电”)前期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被成都久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久莹”)向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4)。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6)苏0402民初4026号】,判决如下:

1、百利锂电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向成都久莹支付款项 13,336,500元并支付自2026年5月8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依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2、驳回成都久莹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1,819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06,819元,由百利锂电负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百利锂电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案涉项目确认成本,本次判决预计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