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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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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6-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6-041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10月21日(星期三)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19日通过专人及电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次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6年10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6年10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资金往来控制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修订本制度。

《重大资金往来控制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登记及备案等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党委建议提名副总经理、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秘书,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唐静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在2026年10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6-043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天源”或“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以下简称“《选聘办法》”)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地提供高质量审计服务。

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5年经审计总收入221,574.8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4,341.7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912.18万元。

(8)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3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3,868.63万元,中钢天源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纪律处分6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上述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证监会未限制本所执行证券业务审计,不涉及公司年度审计签字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影响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5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纪律处分14人次、监管措施5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代洁,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中钢天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家国有企业合并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俭,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起为中钢天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溪,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并于2017年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最近3年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代洁、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俭、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溪,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代洁、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俭、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溪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2.50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用 13.5万元,较上一期费用均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可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6年10月21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生效日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理层签署相关协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6-044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公司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唐静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唐静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职务,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其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静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持有的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已解除限售股份114,18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51%。辞职后,唐静女士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唐静女士所负责的财务总监相关工作已进行了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平稳、有序运行,在董事会聘任新任财务负责人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吴刚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聘任新的财务负责人,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唐静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党委建议提名副总经理、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秘书,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唐静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唐静女士具备五年以上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工作经验及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情形。本次聘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555-5200209

2、联系传真:0555-5200222

3、电子邮箱:tangj@sinosteel.com

4、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号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唐静女士的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

唐静 女,197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安徽工业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注册税务师。1998年7月至2026年8月,先后担任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主办会计、财务主管、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上市办主任、财务总监,公司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唐静女士持有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已解除限售股份114,18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唐静女士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