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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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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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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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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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6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中,对收回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减资款作出如下安排:2023年底收回减资款10%,并收取占用期间的利息;2024年1季度收回减资款10%,并收取占用期间的利息;2024年2季度收回减资款20%,并收取占用期间的利息;2024年3季度收回减资款20%,并收取占用期间的利息;2024年4季度收回减资款40%,并收取占用期间的利息。
公司已于2023年末按计划收回减资款10%及利息;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未收到上述计划中2024年相应款项及利息,逾期期间将按照约定收取占用期间的利息,公司就该事项已积极与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沟通。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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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姚奎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永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瑞宏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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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姚奎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永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瑞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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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姚奎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永利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瑞宏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26-024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离任暨聘任财务总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0月22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马永利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要求,经过内部工作调整,马永利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马永利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同意,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杨瑞宏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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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马永利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马永利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综合办经理职务,其辞去财务总监职务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永利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马永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774,859股,其所持股份后续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马永利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马永利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同意,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杨瑞宏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瑞宏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财务经理职务,同时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由杨瑞宏、祖鹏飞先生两人,减少为祖鹏飞先生一人。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查杨瑞宏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有关资料,我们认为杨瑞宏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杨瑞宏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相关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聘任杨瑞宏先生任财务总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附件:
杨瑞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9年7月至2016年6月任公司财务部出纳会计;2016年7月至2022年9月任江西鹰潭养元智汇饮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2年10月至2023年11月任公司财务部核算中心主管;2023年4月至2026年10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11月起任公司财务经理。
杨瑞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经证券期货系统诚信信息查询,杨瑞宏先生无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记录,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26-025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前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二号一一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1.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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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区域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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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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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数据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56 证券简称:养元饮品 公告编号:2026-023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养元饮品)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10月2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奎章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2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第五十二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有关规定与要求,公司编制了《养元饮品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下简称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杨瑞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瑞宏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财务经理职务,同时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查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养元饮品关于公司财务总监离任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部分条款作出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