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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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合同进展的公告

2026-10-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6-045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合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基本情况

2018年8月,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潘三电厂2×135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BOT项目合同》(以下简称“BOT合同”),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发电量取得运营服务费收益,负责对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潘三电厂2×135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BOT项目(以下简称“潘三项目”)中脱硫设施(岛)、脱硝设施、电除尘原设施、烟囱防腐、废水零排放设施及超低排放改造的筹划、设计、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超低排放设施的安全生产、运营管理、检修维修、废水达标排放、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运营期为15年,运营期届满移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一)》(公告编号:2018-065)。潘三项目由公司淮南分公司负责日常运营,自2019年1月正式投产运营。

2025年6月,《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潘三电厂2×135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BOT项目合同》的合同主体由淮南矿业集团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进展情况

2025年4月10日,公司收到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潘三电厂(以下简称“潘三电厂”或“业主”)发送的《关于潘三电厂关停拆除的告知函》。2025年5月1日,公司收到《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潘三电厂正式退役的告知函》,函件明确提出,按照安徽省能源局下发的《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同意潘三电厂关停拆除的函》要求,潘三电厂将实施关停拆除,#1、#2机组分别于2025年4月12日、2025年4月30日解列并进入停运拆除阶段。

潘三项目运营期限为15年,自2019年1月正式投产运营,截至2025年4月30日,已运营约6年4个月。由于潘三电厂政策性关停,导致上述潘三项目BOT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根据BOT合同约定,因机组政策性关停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潘三电厂需履约接收公司淮南分公司潘三项目的相关资产,双方应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已发生的投资进行评估,业主按评估值的95%退还公司,并接管项目超低排放设施。

三、资产移交情况

1.移交方: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接收方: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潘三电厂(安徽省国资委下属企业),其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移交标的:公司淮南分公司潘三电厂2×135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BOT项目资产。

4.移交基准日:2025年4月30日。

5.交易方式:按照合同履约进行非公开协议移交。

6.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双方共同委托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移交资产进行了评估,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5)第298号)。经评估,上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不含税市场价值为3,276.11万元。根据BOT合同按评估价格的95%予以补偿或赔偿的约定,本次补偿金额确定为3,276.11万元的95%,即人民币3,122.30万元。

7.人员安置

公司已妥善安排潘三项目员工调至公司其他项目继续工作。

8.款项支付

截至目前,潘三电厂已按照协议约定一次性付清全部补偿金额,双方正式签署《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潘三电厂2×135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BOT项目固定资产交接书》,公司将潘三项目正式移交至潘三电厂,相关资产所有权归潘三电厂所有。

四、对公司的影响

潘三电厂关停系由于政策性原因无法按原约定继续履行。本次资产移交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运营该项目。鉴于潘三项目原有营业收入及利润占公司整体比重较低,预计本次资产移交不会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使公司2026年度合并净利润减少约163.80万元人民币,具体会计处理方式及影响金额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潘三电厂2×135MW机组烟气超低排放BOT项目固定资产交接书》。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