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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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依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关联董事冯洁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公司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关联董事冯洁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关联董事冯洁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已实施完成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工作,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调整董事会成员结构,不再设置副董事长职位。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的议案》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公司治理,公司拟修订部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虞丽新女士、范玉顺先生、方新军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6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提名黄清华、谢俊元、娄爱华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严东升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非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拟提名邓力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进一步授权的其他人士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期限内决定公司授信业务办理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6年11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1)。
特此公告。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57 证券简称:浩辰软件 公告编号:2026-031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286号浩辰大厦6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2日
至2026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2、3、4、5、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参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对议案2、3、4进行回避。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286号浩辰大厦证券事务中心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股票账户卡(如有)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股票账户卡(如有)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发送至ir@gstarcad.com)的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到达邮戳为准。信函到达邮戳、邮件送达时间应不迟于2026年11月7日17:00,信函、电子邮件中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电话,并附上述1-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和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乃茹
联系电话:0512-62880780
电子邮件:ir@gstarcad.com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286号浩辰大厦证券事务中心
邮政编码:215123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三)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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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57 证券简称:浩辰软件 公告编号:2026-034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资金。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10月22日和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人就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有效期均自董事会前次授权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届满之日(即2026年11月19日)起12个月内,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2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218,200股,发行价格为103.4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59,961,880.00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50,310,428.83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9月2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26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3)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情况
2026年10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拟将“跨终端CAD云平台研发项目”、“2D CAD平台软件研发升级项目”、“全球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公司拟终止实施“3D BIM平台软件研发项目”,并将本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变更投入至新项目“AI CAD与新一代云化产品研发及全球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结合市场实际情况,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公司拟利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1)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自有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2、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收益分配方式
(1)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自有资金
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10月22日和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尽管公司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划转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内控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5、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57 证券简称:浩辰软件 公告编号:2026-042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金额:购房款人民币1,250万元、房屋租金1,288.36万元(年租金150万元,自2017年8月18日起暂计算至2026年3月31日止)。
●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与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浩辰软件”、“被告”)此前披露的与北京乐普盛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普盛通”、“原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前案”)基于同一事由,前案终审判决((2025)京03民终4279号)已确认公司与乐普盛通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公司预计本次诉讼案件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因公司与乐普盛通发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乐普盛通向公司发起了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本案与此前披露的与乐普盛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基于同一事由,前案终审判决((2025)京03民终4279号)已确认公司与乐普盛通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北京乐普盛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1号楼5层503室
法定代表人:梁劲柏
被告: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286号
法定代表人:胡立新
(二)乐普盛通提出的事实与理由
2012年8月,原告与被告签订《办公楼买卖合同》(简称“案涉合同”),约定被告购买原告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IT产业园B1厂房五层503号房屋,购买价格为1250万元,该房屋位于中关村科技园区电子城科技园内(现更名为中关村科技园区朝阳园)。由于案涉合同签订时,乐普盛通尚未取得该房屋的房产证,双方约定在原告取得案涉房屋房产证前由被告租赁,被告向原告一次性支付750万元租金,租期2012年8月至2017年8月,该租金不计入案涉房屋购买价款,原告随即向被告交付涉案房屋。2019年12月,原告取得案涉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2020年2月,被告向原告全额支付购房款1250万元并继续占有使用涉案房屋。
乐普盛通认为:案涉合同签订后朝阳园管委会发布《准入管理意见》,导致被告不具备案涉房屋的买受人资格,案涉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房屋无法过户至被告名下,因此原告向法院诉请解除案涉合同。案涉合同解除后,原告可将全部购房款退还给被告,双方从买卖关系变更为租赁关系,被告应支付原告自占有案涉房屋以来的租金,并向原告返还无权占有的房屋。
(三)诉讼请求
1、判令确认解除原告与被告于2012年8月签订的《办公楼买卖合同》以及合同编号为(BF-2005-0120)的《北京市办公楼买卖合同》;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17年8月18日至实际腾退房屋之日的房屋租金,租金按照年租金150万元计算(暂计算至2026年3月31日为12,883,561元);
3、判令被告腾退并返还原告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201号楼5层503号房屋;
4、判令本案诉讼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三、公司与乐普盛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情况说明
前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024年7月、2025年1月、2025年3月及2025年5月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公司银行基本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暨诉讼进展公告》(2024-017)、《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与此前披露的与北京乐普盛通信息技术有限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基于同一事由,前案终审判决((2025)京03民终4279号)已确认公司与乐普盛通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本案目前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