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6-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4,278万元、增加56%,主要是本期天然气供应业务和车用尿素销售业务规模增加,相关款项按合同约定信用账期结算,处于合理信用账期内,回款风险可控。
2.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减少663万元、减少47%,主要是本期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
3.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89万元、减少100%,主要是本期将美丰景泰苑人防车位相关成本转入可售商品房的成本。
4.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304万元、增加36%,主要是本期生产单位技术改造项目正在建设中。
5.使用权资产较年初增加429万元、增加221%,主要是本期新增建筑物租赁。
6.合同负债较年初减少11,807万元、减少53%,主要是上年预收款项在本年实现产品销售。
7.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1,068万元、增加123%,主要是本期末应交增值税余额增加。
8.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1,063万元、减少53%,主要是本期合同负债余额较年初减少,对应的销项税额减少。
9.长期借款较年初减少8,149万元、减少52%,主要是本期归还部分长期借款。
10.租赁负债较年初增加378万元、增加316%,主要是本期新增租赁合同。
11.预计负债较年初增加334万元,主要是本期根据贵州青利与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一审判决书确认预计负债。
12.专项储备较年初增加884万元、增加60%,主要是本期按照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13.应付利息较年初减少3万元、减少96%,主要是本期银行借款余额减少。
14.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1,166万元、减少37%,主要是本期土地增值税同比减少。
15.财务费用中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38万元、减少31%,主要是银行存款利率下调,利息收入减少。
16.财务费用中利息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60万元、减少58%,主要是逐步偿还银行借款,借款余额持续减少,利息费用同比减少。
17.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13万元、减少41%,主要是本期收到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同比减少。
18.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151万元、减少44%,主要是本期公司结构性存款规模与年化收益水平均有所下降,同时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利润贡献同比减少。
19.信用减值损失中涉及的净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668万元、增加102%,主要是本期转回前期已计提坏账的款项同比减少。
20.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93万元、减少758%,主要是本期处置已报废车辆及机器设备产生净损失。
21.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0,512万元、减少1,354%,主要是本期部分主营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且部分主要原料价格同比上涨共同影响。
22.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09万元、增加219%,主要是本期清理部分无需履行供货义务的合同负债并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23.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430万元、增加600%,主要是本期根据贵州青利与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一审判决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营业外支出317.64万元。
24.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10,833万元、11,265万元、12,675万元、11,136万元,减少比例分别为1,436%、1,361%、1,739%、309%,主要是本期部分主营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下降且部分主要原料价格同比上涨共同影响。
2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6,129万元、减少188%,主要是本期主要原料价格上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
2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794万元、增加33%,主要是公司降低以自有资金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额度,本期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额同比增加。
2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833万元、增加53%,主要是本期分配股利及股份回购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
2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28万元、增加33%,主要受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及筹资活动的共同影响。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回购股份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于2026年9月1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A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7,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9.01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分别于2026年9月1日、9月2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2.变更公司名称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21日、2026年9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披露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由“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美丰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审批程序。该事项先后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美丰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 王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全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强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 王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全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强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 王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全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强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四川美丰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6-45
四川美丰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四川美丰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3日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扫描电邮形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3日10:00在四川省德阳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视频)表决方式召开。
(三)出席的董事人数及授权委托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潘志成先生、曹麒麟先生、梁清华女士,董事何琳先生以视频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王霜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四)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董事长王亮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及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46)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化工产品框架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王亮先生、王霜女士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化工产品框架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43)。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署LNG代加工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王亮先生、王霜女士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署LNG代加工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7)。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6-47
四川美丰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署LNG代加工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四川美丰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双瑞”)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一厂)(以下简称“西南油气分公司”)本着自愿、公平、诚信、共赢的原则,拟签署《LNG代加工服务合同》。通过开展LNG代加工服务,充分发挥双方在气源、技术、运营等方面的优势,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完善能源板块布局,拓宽盈利渠道,提升抗市场风险能力。
西南油气分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均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026年10月2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署LNG代加工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王亮先生、王霜女士回避了表决。
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署LNG代加工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的规定,公司将在本关联交易协议期限到期续约前重新履行相关审议披露程序。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
负责人:刘伟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2年9月18日
营业场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88号13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42274764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经营;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矿产资源勘查;燃气经营;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监测;环保咨询服务;计量技术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采购代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方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资产总额518.09亿元、净资产322.15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84.04亿元、净利润44.25亿元。
(三)构成关联关系的说明
西南油气分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均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方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委托方(甲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采气一厂)
受托人(乙方):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资阳雁江分公司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作内容及方式
乙方负责提供对甲方资页8平台来气进行液化充装服务。
(二)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9年8月29日。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9年7月31日为项目承揽期限,2029年8月29日前完成结算工作。鉴于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系四川美丰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的相关规定,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由乙方履行法定审议程序后,双方再行签署后续服务合同,后续签署的服务合同期限根据双方协商情况及政策要求确定。
(三)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价款
根据液化天然气产品结算量,按815元/吨(不含税)计算服务费。合同约定单价为不含电费的包干价,合同年预估金额为62,624,600元(含税),合同年预估不含税金额为55,420,000元,3年预估总金额为187,873,800元(含税),预估不含税总金额为166,260,000元。合同以不含税价格为准,税率执行国家公布标准,由此导致的含税金额变化,不做合同变更。以橇装设备充装液化天然气槽车后的地磅称重量作为结算量。
2.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2.1合同价款的结算:服务费根据双方确认的结算量及金额,按月进度结算;
2.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双方确定结算金额后60日内通过银行存款等方式支付。由乙方开具等额合规发票交于甲方。
3.其他。因甲方原因年达产率低于75%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价格调整的,双方协商后进行变更。
(四)甲方义务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及责任外,甲方还应:
1.为乙方实施本合同下的项目提供必要的协助,及时提供乙方须遵守的甲方内部规章制度。
2.根据项目方案的相关规定,及时配合乙方完成项目的试运行和验收。
3.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五)乙方义务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及责任外,乙方还应:
1.提供橇装天然气液化设备授权采用的专利技术或专利成果等,证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侵害第三方权益;
2.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一套橇装规模为30万方/天的天然气液化设备,并在规定时间运输到甲方指定的施工场地,并负责安装施工;
3.提供设备运行期间安全环保管理;
4.负责橇装设备的日常设备管理、液化天然气充装、液化天然气槽车检查、运行管理及所有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检维修工作,提供设备的操作人员和所有的材料。
(六)权利义务转让
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人,亦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承接全部或部分工作及服务转包、分包给其他第三人。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双方签署《LNG代加工服务合同》,开展LNG代加工服务,旨在充分发挥双方在气源方面的资源优势和液化天然气领域的生产运维经验,保障资页8井LNG代加工项目的原料供应与产能消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四川美丰能源板块业务结构优化,拓宽盈利渠道,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LNG板块现有核心业务为LNG生产及销售,经营成果受原料天然气成本和LNG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LNG代加工服务模式下,四川双瑞仅提供代加工服务,不负责原料气采购与LNG产品销售,可规避原料天然气成本和LNG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不确定性,增强业务收益的稳定性,提升抗市场风险能力。
根据该区域气源情况,项目自试运行以来,实际加工量稳定在30万方/天。本次交易按照定额加工费标准执行,通过与四川区域同类LNG代加工服务的可比交易案例对比,加工费定价标准公允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允情形。
该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共同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初至董事会审议日,公司与西南油气分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930.74万元,与同一关联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0,498.39万元。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5),以及2026年1月23日发布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LNG代加工服务合同》;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6-48
四川美丰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井口零散气回收利用项目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项目已披露情况
四川美丰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拟投资建设井口零散气回收利用项目的公告》,拟通过控股子公司--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双瑞”)投资建设井口零散气回收利用项目。为推动该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四川双瑞在资阳市雁江区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即四川双瑞能源有限公司资阳雁江分公司,在雁江区建设两套日处理15万方井口气试采回收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项目运营模式
为充分发挥四川双瑞在液化天然气领域的生产运维经验和上游气源方的资源优势,经与气源方协商,本项目由四川双瑞向气源方提供LNG代加工服务的方式实施。LNG代加工服务模式下,四川双瑞仅提供代加工服务,不负责原料气采购与LNG产品销售,可规避原料天然气成本和LNG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不确定性,增强业务收益的稳定性,提升抗市场风险能力。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署LNG代加工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7)。
三、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已完成联动试车,并一次性投料试车成功,试生产的LNG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投放市场反馈良好,现进入试生产阶段。根据该区域气源情况,项目自试运行以来,实际加工量稳定在30万方/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LNG板块现有核心业务为LNG生产及销售,经营成果受原料天然气成本和LNG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本项目采取由四川双瑞向气源方提供LNG代加工服务的方式实施,有利于充分发挥双方在气源方面的资源优势和液化天然气领域的生产运维经验,促进公司能源板块业务结构优化,拓宽盈利渠道,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投资事项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项目具体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