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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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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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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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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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广州农商行案件执行进展情况
广州农商行案件是公司重要历史遗留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于2026年2月收到了广州农商行发送的《债权转让通知书》,获悉该行与赛蒙特尔公司签署了《不良资产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案涉债权转让给了赛蒙特尔公司。同月,公司向广州市中院申请中止和暂缓所有执行工作。
2026年4月21日,公司与赛蒙特尔、伊泰集团签署《债权债务和解三方协议》。上述协议主要约定:公司与赛蒙特尔就原债务达成和解,和解债务金额为人民币591,562,694.75元;伊泰集团自愿加入和解债务,作为共同债务人承担清偿责任;公司应于2026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和解债务;和解债务履行完毕后,原债务全部归于消灭。
2.四川信托案件再审审查进展情况
2026年3月,公司先后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最高法民申5447号、(2025)最高法民申5454号《应诉通知书》。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川民终416号、(2024)川民终417号二审《民事判决书》,判令不得追加公司为另案被执行人。四川信托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目前正处于再审审查阶段,最高人民法院已在2026年4月9日组织询问。
如果公司在该两案中再审败诉,并被追加为另案被执行人,将在对合盛源的6亿元出资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从我国司法实践情况来看,原终审败诉的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最终获得支持改判的几率很低。公司正在积极应对该两案再审审查程序,将全力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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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钧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前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娜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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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张钧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前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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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钧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前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娜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6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及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3日(星期二)上午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在2026年10月27日(星期二)至2026年11月2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xcny@xinchaoenergy.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10月27日发布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11月3日(星期二)上午9:00-10:00举行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3日(星期二)上午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张钧昱
董事会秘书:廉涛
财务总监:余前波
独立董事:XU HUAXI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11月3日(星期二)上午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在2026年10月27日(星期二)至2026年11月2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xcny@xinchaoenergy.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廉涛
电话:0535-4830777
邮箱:xcny@xinchaoenergy.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