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鸿富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1716 证券简称:鸿富诚 公告编号:2026-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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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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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利润表(2026年1-9月)(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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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现金流量表(2026年1-9月)(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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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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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鸿富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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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孙爱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翠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小芳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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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孙爱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翠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小芳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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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鸿富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301716 证券简称:鸿富诚 公告编号:2026-006
深圳市鸿富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鸿富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鸿富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5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730,606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852 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6,191,818元变更为人民币74,922,424元;公司股本由56,191,818股变更为74,922,424股。
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9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生了变化,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现拟将《深圳市鸿富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深圳市鸿富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切实保护股东与职工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及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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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及备案的情况为准。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条款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深圳市鸿富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