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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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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转债代码:118065 转债简称:艾为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孙洪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小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小云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孙洪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小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小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孙洪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小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小云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75

转债代码:118065 转债简称:艾为转债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额度增加后授权期限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2,000万美元,且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0,000万美元,额度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后至公司审议通过2027年度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增加交易额度目的

当前国际宏观形势错综复杂,全球金融市场波动加剧,汇率走势不确定性显著上升,公司存在境外采购与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外币,汇率变化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会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提高外汇资金管理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000万美元,且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根据日常经营情况,公司拟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增加后的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额度增加后不超过2,000万美元,且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0,000万美元,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业务品种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期权及期权组合等。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公司审议通过2027年度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授权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可以部分抵消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出现对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的判断与实际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形,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由于操作人员对汇率走势判断出现偏差,未能及时、充分理解产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履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规模,公司只能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3、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并加强与银行等相关专业机构及专家的沟通与交流,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4、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持续监控,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第一时间向公司管理层报告,以立即商讨应对措施,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应对策略,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5、公司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机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6、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变化,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交易可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在充分保障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业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列报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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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