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10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1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建阔先生、总会计师程中义先生及财务资产部经理张雪平女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

1.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除直接持有本公司9,968,726,364股A股

股份外,还通过全资附属公司盛骏公司持有本公司2,595,786,987股H股股份。因此,中国石化集团公

司直接和间接共持有本公司12,564,513,351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66.28%;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其

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本公司H股股票;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香港联交

所投资者投资的上交所本公司 A 股股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6年前三季度,本公司持续提升工程技术服务能力,加强与油公司合作共赢,市场开发稳步推进,累计新签合同额人民币839.5亿元,同比增长2.1%。其中,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市场新签合同额人民币397.3亿元,同比下降5.9%;国内外部市场新签合同额人民币216.9亿元,同比增长58.1%;海外市场新签合同额人民币225.3亿元,同比下降14.3%。

2026年前三季度,本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均实现稳步增长。合并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571.4亿元,同比增长3.6%,其中海外市场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69.1亿元,同比增长19.0%;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1亿元,同比增长6.2%;本公司现金流状况改善明显,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57.4亿元,同比增长85.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建阔 总经理:张建阔 总会计师:程中义 财务资产部经理:张雪平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张建阔 总经理:张建阔 总会计师:程中义 财务资产部经理:张雪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建阔 总经理:张建阔 总会计师:程中义 财务资产部经理:张雪平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71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公告编号:临2026-036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

前三季度对外担保实际发生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3月18日,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包括为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85亿元、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30亿元,以及为合营公司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2.75亿美元,担保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时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以下简称“2025年度授权担保期限”)。2025年6月6日,本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已批准前述事项。

2026年3月16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包括为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15亿元、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07亿元,以及为合营公司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2.75亿美元,担保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时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以下简称“2026年度授权担保期限”)。2026年5月22日,本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批准前述事项。

2026年8月17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合营公司墨西哥DS公司因收购交易完成而被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将本公司原为合营公司墨西哥DS公司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担保最高金额范围内,调整为本公司为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且调整后不再设置反担保。2026年9月22日,本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批准前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2026年3月17日、2026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5-007)、《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临2025-01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6-005)、《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临2026-009)、《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6-023)及《关于调整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编号:临2026-027)。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为满足国际市场开拓、日常经营及满足墨西哥EBANO项目的需要,公司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上述对外担保最高限额内,经履行内部控制规定的相关程序,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为所属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营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履约担保而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0.8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31%;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37.66亿元。

(三)截至2026年9月30日担保实际发生情况

■

注1:截至2026年9月30日,本公司通过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国工公司”)持有墨西哥DS公司的50%股权。

注2:上表中本公司对墨西哥DS公司的有关担保金额涉及外币,系按2026年9月30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6.7351元折算。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如有)

截至2026年9月30日,无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以及合营公司墨西哥DS公司,均为法人,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如有)

截至2026年9月30日,被担保人无失信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授信担保

本公司(作为担保人)截至2026年前三季度尚在有效期内的授信担保协议,包括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银行等签署的《财务公司授信合同》《盛骏投资公司授信合同》《融资额度协议》《最高额保证合同》等。

其余合同主要条款概述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实际发生情况的公告》(编号:临2026-001)。

(二)全资子公司履约担保

本公司(作为担保人)截至2026年前三季度尚在有效期内的履约担保协议,包括与道达尔乌干达B.V.公司、境外国家石油公司等签署的《中原乌干达钻井项目以及下套(油)管和打捞服务项目合同》《乌干达阿尔伯特湖盆地Tilenga区块开发EPSCC项目合同》《阿尔及利亚索纳塔克钻井局4部钻机项目合同》《阿尔及利亚国勘GSS联合体修井项目合同》《母公司担保协议》《伊拉克拉塔维油区二期井场及井间管线项目合同》等。

其余合同主要条款概述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实际发生情况的公告》(编号:临2026-001)。

(三)合营公司履约担保

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本公司同意继续在2026年度授权担保期限内延续本公司(作为担保人)与墨西哥国家油气委员会(作为受益人)于2022年6月17日订立的担保协议项下履约担保事项。合营公司墨西哥DS公司的另一方股东DIAVAZ于2022年6月17日就本公司提供的合营公司履约担保出具了50%担保额的单边保证函。截至2026年9月30日,本公司通过国工公司持有墨西哥DS公司的50%股权,墨西哥DS公司尚未被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前述反担保事项仍有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及履约担保有利于为公司业务,尤其是海外业务的开展提供保障,同时本公司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相关风险。墨西哥DS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与DIAVAZ成立之合营公司,主要从事油气勘探与开发业务,负责墨西哥EBANO油田的开发、生产及维护。本公司为墨西哥DS公司提供合营公司履约担保是为了满足EBANO油田开发、生产及维护的项目需要,有助于该项目的顺利开展并促进本公司在墨西哥业务的发展,从而进一步扩大本公司国际市场的规模。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25年3月18日、2026年3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以及为合营公司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并已分别经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担保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时延续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2026年8月17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已经本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授信担保余额及履约担保余额分别约为人民币206.94亿元及人民币112.2亿元,公司为合营公司提供的履约担保余额为2.75亿美元。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均未超过本公司股东会所相应批准之相关额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约为人民币337.66亿元,本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附件: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证券简称:石化油服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26-035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4日发出通知,2026年10月20日发出书面材料,2026年10月28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8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及议案:

一、通过本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6第三季度报告》于2026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