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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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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ST东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席惠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莹、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席惠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莹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席惠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席惠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莹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席惠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莹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席惠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莹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席惠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莹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ST东珠 公告编号:2026-061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将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1、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所”)审计,公司2025年度业绩触及了《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因2025年度德皓所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三)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二、被实施风险警示后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

1、公司董事会督促管理层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持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同时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加强风险管控,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2、在主营业务竞争力提升方面,聚焦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等行业内相对优势赛道,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计划,盘活存量资产,加大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不遗余力回笼资金。同时全面压降非必要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严控低效项目投入,提升业务的规模与质量,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3、公司将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继续深入自查与整改,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优化内部控制管理流程及运行机制。公司定期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及内审人员等进行培训,要求财务、内部审计等部门加强联动,强化内审部对会计核算工作的不定期监督和检查,对各级公司的运行情况及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加强跟踪和了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处理方案,切实监督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及合规性。

三、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若2026年度未消除上述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公司相关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