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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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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6-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分别下降37.90%、64.75%、37.89%、37.8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上网电价量下降、燃料价格上升的影响。

(二)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与本年初项目相比,货币资金增加49.71%,主要是报告期内出售越秀资本部分股权以及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与本年初项目相比,应收票据减少85.68%,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龙门县恒隆环保钙业有限公司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3、报告期末与本年初项目相比,应收账款增加43.66%,主要是报告期内应收电费结算款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与本年初项目相比,预付账款增加138.03%,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天然气款以及碳配额款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与本年初项目相比,其他应收款增加46.44%,主要是报告期内应收股利增加所致。

6、报告期末与本年初项目相比,在建工程增加141.26%,主要是报告期内知识城恒运热电联产发电项目、知识城二期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在建工程及台山光伏项目修复工程投入所致。

7、报告期末与本年初项目相比,短期借款减少57.35%,主要是报告期内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8、报告期末与本年初项目相比,应付职工薪酬增加91.09%,主要是报告期内应付未付的人员薪酬余额增加所致。

9、报告期末与本年初项目相比,其他应付款增加76.82%,主要是报告期内应付股利增加所致。

10、报告期末与本年初项目相比,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182.25%,主要是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1、报告期末与本年初项目相比,其他流动负债增加86.17%,主要是报告期内待转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12、报告期末与本年初项目相比,库存股减少47.89%,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出售部分库存股所致。

13、报告期末与本年初项目相比,其他综合收益减少107.02%,主要是报告期内确认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所致。

14、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销售费用减少68.05%,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代理费属于合同履约成本重分类至营业成本所致。

15、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其他收益增加52.57%,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比增加所致。

16、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信用减值损失减少110.17%,主要是报告期内计提的坏账准备同比减少所致。

17、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资产减值损失增加100.00%,主要是上年同期子公司龙门县恒隆环保钙业有限公司转回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报告期无此事项所致。

18、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资产处置收益减少101.94%,主要是上年同期因终止租赁合同确认资产处置收益,本报告期无此事项所致。

19、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外收入增加422.20%,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处置废旧物资款及赔偿款增加所致。

20、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外支出减少92.54%,主要是报告期内计提碳排放配额以及台山光伏项目计提资产损失减少所致。

21、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所得税费用减少110.85%,主要是报告期内实现的应税利润减少所致。

22、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85.72%,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所致。

23、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102.18%,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广东江门恒光新能源有限公司、广东江门恒光二期新能源有限公司收到保险赔偿款,以及子公司广州恒运东区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收回白云恒运公司往来款项所致。

24、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445.70%,主要是报告期内出售越秀资本部分股权收回投资款所致。

25、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增加105.88%,主要是报告期内出售越秀资本部分股权,取得股权处置收益所致。

26、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增加1344.88%,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广东江门恒光二期新能源有限公司出售因台风受损的光伏支架所致。

27、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减少100%,主要是上年同期转让子公司白云恒运公司51%的股权,本报告期无此事项所致。

28、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99.90%,主要是上年同期收回子公司白云恒运公司调拨资金,本报告期无此事项所致。

29、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36.21%,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项目设备款、工程款增加所致。

30、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47.67%,主要是报告期内对外股权投资减少所致。

31、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984.02%,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广州知识城恒运热电有限公司垫付耕地占用税所致。

32、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138.97%,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少数股东投资增加所致。

33、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88.97%,主要是上年同期出售子公司广州恒运东区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40%的股权,收到少数股东的股权转让款,本报告期无此事项所致。

34、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63.37%,主要是报告期内偿付的借款减少所致。

35、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42.66%,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支付股票回购款,本报告期无此事项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股,位于公司股东第9位。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第11位股东进行了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出资30,600万元人民币参与设立广州市算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90,000万元,其中公司持股34%)。目前,该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章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艳军、陈宏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古上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章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艳军、陈宏志 会计机构负责人:古上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6一040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1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6年10月29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公司的董事会秘书等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26-042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回购专户中的5,000,0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根据“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本次实际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31,092,039.96/1,041,401,332 ×10=0.298559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98559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09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公司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41,401,332剔除回购专户的5,000,000股后的1,036,401,3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31,092,039.9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1,041,401,332剔除回购专户持有5,000,000股后的总股本1,036,401,3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扣税后,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1月06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年11月0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11月0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11月0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10月28日至登记日:2026年11月0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如下:

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31,092,039.96/1,041,401,332×10=0.298559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现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98559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咨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251号本公司16楼

咨询联系人:廖铁强、陈韵怡

咨询电话:020-82068252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