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10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证券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9月1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情况及业务需要,在现有经营范围中增加“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编号为临2026-028、临2026-029、2026-034、临2026-035的公告及《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郭端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妍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舰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郭端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妍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郭端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妍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舰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编号:临2026-036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3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参加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年报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合计75万元人民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编号为临2026-037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公司决定于2026年11月16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方通信科技园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编号为2026-038的《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证券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公告编号:2026-038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6号东方通信科技园A楼210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6日

至2026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二)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受委托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以邮件方式由公司进行登记。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部分,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代表食宿及交通自理。

(二)联系方法: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6号东方通信科技园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6676198

邮箱:inquiry@eastcom.com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76 900941 股票简称:东方通信 东信B股 编号:临2026-037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32人。

2025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19,612.23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155,067.53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33,164.18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

本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兴华在制造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73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中兴华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达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山河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10%的范围内对红山河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亨达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红山河案件正在执行中。以上案件均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5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赵明,54岁,中兴华合伙人,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5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新三板公司中电科微波通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武汉大洋义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永华,53岁,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主要有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峰岭菁华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黑油数字展览股份有限公司、中电科微波通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复核人:李晓思,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200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2015年至今任职中兴华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股转系统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诚信记录

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质量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管措施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中兴华和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合计75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年报审计费用为55万元人民币,财务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人民币。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由公司与审计机构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10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在从事公司上年度审计工作期间,其执行审计业务的团队人员具备执行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资格,工作安排较为妥当,得出的审计结论也能够比较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真实的经营情况,为公司提供了良好、规范的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时,认为中兴华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及审计小组成员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能够在审计过程中保持应有的关注度和职业谨慎性,根据其上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认为其可以胜任公司下一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年报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10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年报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