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份非公开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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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股份非公开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国有股份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6年6月19日,公司披露《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及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集团”)拟通过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77,279,608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划转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浦东新区国资委”)(以下简称“本次无偿划转”)。待本次无偿划转的股份登记至浦东新区国资委名下后,由浦东新区国资委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注入其下属企业上海浦东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资本”)(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与本次无偿划转合称为“本次权益变动”),作为对浦东资本的非货币出资。
2026年9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本次无偿划转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2026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浦东资本转来的《关于相关股份非公开协议转让已完成的告知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已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6年10月29日,过户数量为77,279,608股。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浦东资本持有公司77,279,608股。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浦东资本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规则关于协议转让受让方股份转让限制的规定,在本次协议转让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其名下后的法定期限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所受让的股份。上述法定期限届满后,浦东资本在符合各方良好经营需要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公司长期价值实现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以实际行动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权益变动系浦东区域国资系统内部的资本布局优化与功能整合,旨在通过专业化平台集中行使市值管理职能,发挥区域内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