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前期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81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前期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期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于2026年3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新增执行裁定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东部支行为案件原告,佛山市南海锐旭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嘉创投”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乔鲁予、陈零越等为案件被告,案件原告向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次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11月2日收到劲嘉创投的书面通知,劲嘉创投收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6〕粤0605执保34407号》,该案件的后续执行裁定如下:
1.被申请人佛山市南海锐旭贸易有限公司、劲嘉创投、乔鲁予、陈零越等立即履行〔2025〕粤0605民初55790号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付款义务;
2.被申请人佛山市南海锐旭贸易有限公司、劲嘉创投、乔鲁予、陈零越等未履行上项付款义务的金额为限冻结、划拨、扣留、提取其银行存款、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或财产权。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累计诉讼、仲裁等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世纪运通”)、实际控制人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及司法执行事项汇总如下:
■■
注:上述部分案件的涉案金额系原告(申请人)单方主张,未经最终裁定确认。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仲裁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各自保持独立,上述案件与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直接重大不利影响。
劲嘉创投及实际控制人作为被执行人或被申请人的部分财产已被法院查封、冻结或扣押,后续若被执行人或被申请人未按照执行裁定书履行,法院将可能采取相应方式处置本次案件被执行人或被申请人名下相关财产。
因涉及诉讼及仲裁案件,劲嘉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已被司法处置,其他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其持有的相应公司股票也面临被司法处置的风险。上述可能发生的司法处置所涉及的股票后续存在变动可能性,司法机关强制执行的具体时间、处置数量、交易价格等均具有不确定性。若司法处置涉及的股票数量达到一定比例,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正在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公司将跟进相关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