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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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更正及补充公告

2016-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石岘纸业 编号:临2016-001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更正及补充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披露了北京广兴顺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兴顺业”)增持公司股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对披露内容填写错误,现对相关内容作出如下更正:

1、标题: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现更正为: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原文

(二)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12月31日,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景山创新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171,220.91万元。

现更正为:

(二)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9月30日,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景山创新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171,220.91万元。

3、增加了以下内容: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股权控制关系

(2)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广兴顺业的实际控制人为魏振雄先生,魏振雄先生与刘世莹女士系夫妻,魏振雄先生与刘世莹女士系永丰兴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魏锋先生的父母。

除上述内容外,原《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石岘纸业 编号:临2016-002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修订版)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披露了《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临 2015-108),由于公告部分文字描述有误,现更正如下:

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涉及以下两公司权益变动。

一、天津盛鑫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盛鑫”)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包括两个方面,其一为天津盛鑫以其持有的标的资产北京景山创新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山创新”)股权认购本公司增发的股份,其二为天津盛鑫以现金认购本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增发的股份。

根据《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盛鑫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书》(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景山创新100%的股权估值为171,000.00万元,天津盛鑫所持有的景山创新13.89%的股权估值为23,751.90万元,本次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价格为7.87元,天津盛鑫持有的景山创新股权对应的股票数量为30,180,305股,权益变动完成后,天津盛鑫将合计持有本公司131,917,209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53%。

根据《股份认购协议》,本次本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85,500万元,其中,天津盛鑫拟认购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票总量的20%。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10.68元/股的90%,即9.62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结果确定)。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按照85,500万元、发行价格按照9.62元/股计算,本公司将发行88,877,338股股份,天津盛鑫将认购17,775,467股股份,加上以资产认购的本公司增发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天津盛鑫将合计持有本公司149,692,676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47%。

本次权益变动前,天津盛鑫持有本公司101,736,90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06%,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天津盛鑫将持有本公司149,692,676股股份,占本公司发行后(包括配套融资)总股本的20.47%,仍然是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北京广兴顺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兴顺业”)权益变动情况

根据《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广兴顺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书》,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广兴顺业持有本公司5,432.02万股股份,占本公司发行后(包括配套融资)总股本的7.43%。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见下表: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审批和批准程序

1、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经有权的外资主管部门批准。

3、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情况见2016年1月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2016年1月5日的《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版。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