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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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
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6-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6—004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

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新增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67.37亿元的担保。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情况详见公司2015年7月18日披露的2015-085、086号临时公告,2015年8月4日披露的2015-088号临时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新增对公司下属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7.16亿元的担保。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情况详见公司2015年9月1日披露的2015-107、108号临时公告,2015年9月17日披露的2015-119号临时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及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新增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5.9亿元的担保。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情况详见公司2015年12月5日披露的2015-160号临时公告,2015年12月26日披露的2015-176号临时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5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新增对公司下属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的担保。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情况详见公司2015年12月10日披露的2015-162、166号临时公告,2015年12月26日披露的2015-176号临时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公司于2015年12月实际发生如下对外担保,并签署相关借款及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2015年12月,文晟(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通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委托贷款形式向公司控股孙公司成都南浦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0万元的借款,用于归还股东借款,贷款期限为3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和骏”)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白药置业有限公司为其提供土地抵押担保。贷款实际发放根据相关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2、2015年12月,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通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委托贷款形式向公司控股孙公司成都武侯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7,000万元的借款,用于流动资金周转,贷款期限为6个月。蓝光发展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实际发放根据相关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3、2015年12月,公司控股孙公司成都成华蓝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华蓝光房地产”)向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信托”)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信托贷款,用于蓝光成都COCO国际项目的开发建设。中建投信托有权根据单一信托委托人的资金交付情况分期向成华蓝光房地产发放信托贷款,任一期贷款期限均为3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蓝光和骏为其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实际发放根据相关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4、公司曾于2015年9月披露公司控股孙公司成都浦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向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600万元借款,用于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期限自2012年11月14日起至2016年3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蓝光和骏为其提供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2015-113号临时公告)

2015年12月,双方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补充合同之四,将原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总额由6,600万元调整为2亿元,借款到期日延期至2016年12月30日,即2012年11月14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止。公司全资子公司蓝光和骏为其提供不可撤销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相应延长至2016年12月30日。贷款实际发放根据相关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5、2015年12月,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大华”)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其项下委托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中的100万元用于受让公司控股孙公司成都中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中泓”)持有的成都锦江灿琮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琮置业”)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剩余14,900万元通过南充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委托贷款形式发放给灿琮置业(以下简称“委托贷款”),用于归还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对“蓝光金悦天骄”项目已投入的股东借款。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期限均为不超过24个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蓝光和骏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灿琮置业股东成都灿璋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都中泓以其分别持有的灿琮置业8.85%股权(对应出资金额177万元)及86.15%股权(对应出资金额1723万元)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贷款实际发放根据相关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6年1月8日,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635,142万元,占公司2015年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0.25%。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42,386万元,占公司2015年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8.32%。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6—005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2015年4月12日,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集团”)及其下属两家控股公司(成都泰瑞观岭投资有限公司、成都锦诚观岭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草案)》。蓝光集团及其下属两家控股公司预计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借款,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息不得超过公司同期平均借款利率成本且不得低于其自身的融资成本;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融资提供不超过25亿元的担保,公司按单次担保金额不高于1.5 %的费率支付担保费。自资产交割日(2015年3月26日)至本协议生效之日期间,新发生的蓝光集团及其下属两家控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融资及担保,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参照本协议的约定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5月4日披露的2015-030、032、033、052号临时公告。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自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交割日(2015年3月26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如下:

1、提供借款情况:截止2015年12月9日,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借款总额共计155,000万元;提供的借款余额为63,339万元。2015年12月10日至2016年1月8日期间,公司归还借款22,504.24万元,未新增借款。截止2016年1月8日,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借款总额共计155,000万元;提供的借款余额为40,834.76万元。

2、提供担保情况:截止2016年1月8日,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9,268.35万元,较前次披露的担保余额无变化。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