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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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2016-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6—020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何云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何云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何云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何云军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日,何云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及董事会对何云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6—021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为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包括延期使用2014年已分配的50,000万元担保额度和2015年新增的50,000万元担保额度;此额度含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并授权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15年8月26日至2016年8月25日。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贵州有限公司(原贵州中建双元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公司”)2015年担保授信总额为15,000万元,含2014年已分配担保授信额度5,000万元和2015年新增担保授信额度1,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8月27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2016年3月17日,在1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内,发生了七起担保事项:公司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分别为其子公司贵州中建双元建材有限公司和湖南中建五局混凝土有限公司各提供5,000万元的银行授信业务担保,公司为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成都有限公司提供的15,000万元和10,000万元银行授信业务担保,公司为子公司中建商品混凝土西安有限公司提供6,000万元的银行授信业务担保,公司为中建西部建设湖南有限公司提供的12,000万元银行授信业务担保,公司为贵州公司提供的3,000万元银行授信业务担保。

2016年3月18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160115684001493488C1B1),贵州公司与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20160115684001493488C1)(上述合同于2016年3月18日由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递送至公司),公司为贵州公司向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对贵州公司的担保授信额度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中建西部建设贵州有限公司(原贵州中建双元建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4月12日

3.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龚家寨(中国铝业贵州分公司机械厂内)

4.法定代表人:向卫平

5.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6.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混凝土、建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劳务服务及咨询;搅拌设备及搅拌车租赁。)

三、关联关系

四、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基本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五、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中建西部建设贵州有限公司(原贵州中建双元建材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六、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贵州公司提供担保,是保证贵州公司开展业务的经营需要,为其提供担保将有利于经营业务的开展,也将为公司经营带来积极影响,此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2.此次被担保的贵州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需要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

七、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4,000万元,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母净资产的17.21%。

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