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项目
二次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6-020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项目
二次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6 年3月 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3146号)(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二次反馈意见内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逐项落实,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6年3月 2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公司将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须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董事会将根据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