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版)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除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国信证券同意将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的节余资金及相应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收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6-015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和

信托产品投资及委托贷款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和信托产品投资及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委托贷款业务,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和股东收益。

2、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主要投向保本型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和委托贷款业务。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决策程序:此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委托贷款业务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委托贷款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本项授权投资进行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三、实施方式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上述投资理财额度、范围等相关事宜的审批和风险控制。

2、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在确保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及信托产品和委托贷款业务,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及信托产品和委托贷款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公司流动资金和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额度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及委托贷款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及信托产品和委托贷款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和信托产品投资及委托贷款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公告编号:2016-018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暨

投资者接待活动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同日举办投资者接待活动,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6日下午15:00至2016年5月17日下午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5:00至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5月10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6、审议《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和信托产品投资及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聘请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12日(星期四)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

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5月12日下午4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20分钟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相关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代码:362677;

2、投票简称:美大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美大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

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如下表: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如下:

(1)服务密码申请流程:

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注册成功后,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比照新股申购业务操作,申报规定如下:

①买入“362677”证券,证券简称为 “密码服务”;

②“申购价格”项填写1.00元;

③“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服务密码激活成功5分钟就可使用。 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

(2)股东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委托的数字证书代理发证机构申请数字证书。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通过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交易系统或互联网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五、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夏兰 徐红

联系电话: 0573-87813679 87812298

联系传真: 0573-87816199 87813990

邮箱地址:meida@meida.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海宁东西大道60km处)

邮政编码:314416

2、本次股东大会时间预计为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六、投资者接待活动

1、活动时间: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4:00;

2、活动地点: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

桥81号(海宁市东西大道60KM处);

3、公司拟参与人员:董事长夏志生先生、总经理夏鼎先生、副总经理兼董

事会秘书夏兰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培飞先生等;

4、预约方式:参与投资者请于2016年5月12日下午4:00前通过传真、邮件与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登记;

5、联系电话:0573-87813679 87812298 传真:0573-87816199 87813990;

6、邮箱地址:meida@meida.com。

7、注意事项:

(1)证明文件:参与活动的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请携带机构和个人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沟通效率,请投资者预先通过传真、邮件等形式向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领导将在会上就投资者关注度较高的问题先作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附件一: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 2016年5月17日召开的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拟参加会议: □ 2015年度股东大会

□ 2015年度投资者接待日活动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关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