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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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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7版)

(17)上海武钢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洪波。注册资本:1530万元。经营范围:钢材、金属材料加工(场地内不进行焊接、喷涂、热处理等工艺);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普通机械设备、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金属材料加工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得从事经纪),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民京路853号2幢158室。

(18)芜湖威仕科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宗仁。注册资本:2.35亿元。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除贵金属)购销,钢材剪切加工,仓储和钢铁材料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湖北路以西。

(19)武钢国际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翔。注册资本:1000万港元。经营范围:黑色金属、有色金属、贵重金属、非金属和煤炭等资源的勘探、开采、加工与销售;矿山、港口、公路、铁路等项目投资和交易;金属及金属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贸易和物流;成套设备采购和销售;矿业技术咨询。住所: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第一座37楼3708-11室。

(20)武钢巴西冶金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翔。注册资本:6.4亿雷亚尔。经营范围:矿石资源勘探、开采;矿产品加工;矿山建设;资本运作;项目投资;矿山技术咨询、服务;矿石贸易;冶金产品及副产品、冶金矿产品和钢铁延伸产品。住所:巴西里约热内卢州里约热内卢市Rio Branco 1号。

(21)武钢现代城市服务(武汉)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新春。注册资本:42977万元。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后方可经营。住所:武汉市青山区工人村都市工业园内。

(22)武钢新日铁(武汉)镀锡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望明。注册资本:185000万元。经营范围:建设、拥有、运营工厂,生产和销售镀锡板及镀锡原板等(但汽车用钢板除外),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需审批的项目,经审批或取得有效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住所:武汉市青山区友谊大道999号武钢大厦B座19F。

(23)武钢华润燃气(武汉)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民。注册资本:3亿元。经营范围:在审批机关批准的范围内从事燃气工程的设计、安装,燃气设备、器具的生产、销售和维修,燃气设施的维护,燃气产品的开发利用,燃气产品售后及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须经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地许可证在核定的范围内经营)。住所:武汉市青山区工人村路291号。

(24)武汉钢铁集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永红。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对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进行投资、资产收购和处置;投资咨询;企业资产的重组、兼并、策划;财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类投资并从事相关资讯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的期限内方可经营)。住所:武汉市青山区友谊大道999号武钢集团办公大楼B座19层。

(25)武汉平煤武钢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辉;注册资本:18亿元;经营范围:焦炭、焦炉煤气、焦化副产品生产、加工及销售;机电设备检修;设备防腐、保温;炉窑维修;焦化甲苯、农用化肥硫酸铵的生产、销售;易燃液体(含甲苯)、易燃固体、有毒品、腐蚀品(含硫酸铵)批发。住所:青山区厂前。

(26)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铁山;注册资本:194.3209亿元;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煤炭洗选;帘子布、工业及民用丝、地毯丝、塑料及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报爆及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普通机械、汽车(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建筑安装;设备租赁、房屋租赁;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住所: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院。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本公司与武钢集团公司签署的《主要原、燃、辅料供应协议》、《综合服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主业资产座落地之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等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包括:市场价、协议价等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如果没有市场价,按照协议价定价。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1、武钢股份向关联方的商品购销。武钢股份在国内、国际市场上均建立完善的销售网络,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和声誉,构建了稳定的客户群体和市场渠道。部分从事钢铁制造、贸易的关联方利用武钢股份的购销网络采购原燃料、销售钢铁产品。武钢股份的部分关联方长期从事备件、设备、冶金材料的制造、销售以及原辅料的开采供应、贸易,具有明显的专业技术优势,向武钢股份供应生产、 建设所需的备件、材料、设备、原燃料。

2、武钢股份接受关联方劳务服务。随着集团内各类子公司的组建与壮大,其技术水平与服务质量也快速提升,在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上比其他社会协作单位具有明显优势。接受关联公司的劳务服务,在充分发挥集团相关子公司专业优势的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核心业务的竞争力,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降低了公司的运营成本。

3、武钢股份在财务公司进行存贷款业务。通过利用财务公司的专业优势,使得公司与集团成员之间的清算十分便捷,资金到帐迅速,大大提高了公司的资金管理效率和结算速度。

(二)对武钢股份的影响

武钢股份与武钢集团及其下属单位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武钢股份所有关联交易皆按照业务类型签署协议,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附件1:2016年与同一关联人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及其他交易预计情况表

单位:万元

附件2:2015年与同一关联人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及其他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股票代码:600005 股票简称:武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0

公司债代码:122366 公司债简称:14武钢债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特此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