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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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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王欣、董事长李阳、总经理陆麟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晓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5年10月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后因审核政策发生变化,2015年12月1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调整非公开发行价格时,未获通过。2016年4月5日公司董事会经与各方沟通后,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后续,公司将积极采取整合现有资源、提升现有资产价值,并借助一切可利用的力量,商讨出切实可行且真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具体方案以达到有效解决公司历史债务问题,恢复公司的融资能力以及培育寻找适合公司发展的新业务或新项目的战略目标。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3月10日,持股5%以上的一致行动人钟安升、连妙纯、连妙琳、侯武宏、郑俊杰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承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暂无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其他说明:

2016年2月,钟安升、郑俊杰、连妙琳、连妙纯及侯武宏等5人因买卖本公司股票,涉及短线交易,公司停牌进行核查,上交所对钟安升等五人一致行动人关系等事项进行问询。之后,钟安升等五人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对上交所相关问询进行了回复。

根据钟安升等五人的回复:其认为钟安升在2016年2月17日持有山水文化股份达5%后,又于当日卖出了山水文化股票,上述买入和卖出股票行为因间隔未超6个月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按照《证券法》规定,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该山水文化所有,钟安升已认识到有关交易的违规事实,愿意积极配合监管机构和山水文化董事会的工作,承诺将主动与山水文化沟通短线交易所得收益缴纳相关问题,于短线交易所得收益最终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该部分收益上缴山水文化。

之后,钟安升的委托律师与公司进行电话、邮件沟通,向公司发送钟安升《短线交易所得收益计算方式》、钟安升《短线交易情况说明》,根据钟安升的相关说明和计算结果,钟安升认为应向本公司缴纳短线交易收益约660万元。

后续公司将与其确定缴纳短线交易收益的时间等事宜。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欣

日期 2016-04-27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234 公司简称:山水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