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6-025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6年1月25日起停牌,自2016年1月26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原因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实力,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二)资产重组框架
1、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初步确定为北京远程视界集团、唐山境界实业有限公司,均属于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未与对方签署任何协议。
2、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该方案尚未最终确定。
3、标的资产情况
公司与交易方处于协商过程中,标的资产最终类型与范围尚在沟通与论证过程中,所涉及的行业为医药健康及新能源行业。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发布了《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6-005号),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26日起连续停牌; 2016年2月26日,公司发布了《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6-010号),公司股票自2016年2月26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2016年3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详见《新华龙关于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16-013号);2016年3月26日,公司发布了《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临2016-016号),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26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均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期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自2016年1月26日停牌以来,公司与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积极就标的资产、合作方式、交易价格等重组方案进行沟通、论证、协商,但尚未确定最终交易方案,亦未签订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公司安排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所有权人进行了接触,收集相关资料,采集各类数据,但公司尚未与相关中介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协议。同时,公司在停牌期间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以来,公司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虽然交易双方都相互认可对方的主营业务、行业地位,但交易双方就拟收购标的的整体估值、拟收购股权比例及相关业绩承诺等核心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截止目前,双方也未签署任何意向性的协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成熟。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将在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后及时申请复牌。
四、承诺
公司承诺自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股票复牌安排
公司将于2016年4月29日召开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根据相关规定,在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待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投资者说明会结果的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提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6-026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29日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的“上证e访谈” 栏目,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2016年4月29日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终止。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召开有关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情况的投资者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届时针对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的具体情况,公司将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 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2016年4月29日下午13:00—14:00;
2、会议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的“上证e访谈” 栏目,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将出席本次投资者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上述规定时间段内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 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与公司进行互动沟通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欢迎投资者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提前 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电话:0416-3198622
传真:0416-3168802
邮箱:xhldsh@163.com
联系人:张韬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主 要内容。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