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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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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6-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16-031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现将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23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15:00至2016年5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6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2016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8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东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具体议案为: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公司章程修正案》,本议案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7、《关于201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201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和文件。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其他自然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者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深圳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到公司现场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相关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

2、现场会议登记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8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通讯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8号 证券部

邮政编码:224003

传 真:(0515)88881816

3、现场会议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9:00-11:30和13:30—16:30。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16年5月20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16”,投票简称为“智慧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2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2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晋 张玮敏

联系电话:(0515) 88881908

联系传真:(0515) 88881816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请自理食宿及交通费用。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力。

附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权限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打“√”为准,对同一项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如委托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任何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上述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