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ST合金 公告编号:2016-036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时00分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6年5月16日-2016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5月17日15:00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8号和乔丽致酒店M层紫轩文化会议中心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赵景云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0名,共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9,459,020股,占公司总股本385,106,373股的23.229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79,981,5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687%;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7人,代表股份9,477,5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461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634,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786%;反对820,5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173%%;弃权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83,7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0804%;反对820,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840%;弃权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5%。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鉴于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银伟、刘璇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ST合金 公告编号:2016-037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合金,证券代码:000633)已于2016年3月3日(星期四)开市时继续停牌,并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公司于2016年4月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13);于2016年4月8日、2016年4月15日、2016年4月22日、2016年4月29日、2016年5月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29日、2016年5月1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
截至目前,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如下: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杨德先生及标的公司的其他股东。
2.标的资产:北京霄云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的股权。
3.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公司本次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杨德先生及标的公司的其他股东持有的北京霄云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二、重组进展情况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重组各项工作,和交易对手开展谈判。
1.公司及有关各方对重组方案及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正在进一步协商沟通中,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签订意向协议。
2.公司自停牌之日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和参与各方积极落实交易各个环节的事项。公司已选聘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评估机构、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并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工作。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延期复牌原因
公司原计划于2016年5月18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鉴于以下原因,相关工作难以在原定时间内完成并复牌:
由于本次重组涉及的资产、业务、财务等各方面核查工作量较大且复杂,目前部分细节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进行深入的协调、沟通和确认,重组方案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
鉴于上述原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因此申请延期复牌。
四、承诺
鉴于《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已获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预计自停牌首日起6个月内,即在2016年8月18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申请延期复牌后仍未能在2016年8月18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