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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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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6-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蓉胜超微 股票代码:002141 编号:2016-040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5月17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16日—2016年5月1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15:00至2016年5月17日15:00。)

2.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三灶科技工业园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卢敏先生因公务出差,不能现场出席并主持会议,按照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经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张斌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参与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77,176,4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4.6524%。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43,946,3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4.4022%;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3,230,0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2503%;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9,186,8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918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176,4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9,186,8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176,4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9,186,8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粤港合资证券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176,4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9,186,8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朱伟律师、黎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17日

股票简称:蓉胜超微 股票代码:002141 公告编号:2016-041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拍横琴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完成工商

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拍横琴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竞拍横琴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品交易中心”)的股东珠海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金控集团”)、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横琴投资”)在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挂牌转让的股权。2016年4月22日,公司通过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以人民币29.7405万元和人民币15.8616万元的价格成功竞得上述股权。2016年5月5日,公司分别与珠海金控集团、大横琴投资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并将股权转让款汇入指定的结算账户。

上述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2016年4月22日、2016年5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参与竞拍横琴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1)、《关于参与竞拍横琴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收购事宜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30)及《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38)。

近日,公司通过上述挂牌转让取得的商品交易中心部分股权已在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了股权过户相关的工商备案手续,取得了下发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并换发了《营业执照》。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商品交易中心64.5%的股权,商品交易中心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