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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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2016年绿色债券议案的补充公告

2016-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16-024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2016年绿色债券议案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6月17日,公司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2016年绿色债券的议案》,6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16-020),现将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绿色债券条件的说明

2016年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发展公司节能环保绿色产业(包括60万吨/年工业废渣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项目),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绿色债券发行指引》(发改办财金[2015]3504 号)及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编制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的相关规定,属于绿色债券的发行范围,符合绿色债券发行要求,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有关政策。

二、本次债券发行概况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1、票面金额为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2、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整。

(二)本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在存续期的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三)本次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

1、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附加提前偿还条款,第5、6、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30%、30%、40%的比例偿还本金。

2、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从第5个计息年度末开始偿还本金,第5、6、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30%、30%、40%的比例偿还本金,本期债券存续期后3年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3、计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息。

4、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及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四)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1、发行方式:本次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2、发行范围及对象:在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本次债券发行不对公司股东进行配售。

(五)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发展节能环保绿色产业,包括60万吨/年工业废渣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项目的建设及补充营运资金。

(六)担保情况:本次债券无担保。

(七)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1、资信情况: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2、偿债保障措施:

(1)本次债券公司将以项目收入、自身经营收入保证债券的利息支付及本金兑付。

(2)签订《债权代理协议》、《募集资金和账户监管协议》、《偿债资金和账户监管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本次债券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次债券的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①不向股东分配利润;②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③调减或者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④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4)本次债券制定限制股息分配措施,以保障本次债券本息按时兑付,若未能足额提取偿债资金,不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八)本次债券的承销方式、流动性安排及其他

1、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流动性安排: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有关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3、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