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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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6-06-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69 股票简称:普路通 公告编号:2016-034号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通知情况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16年6月7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6月22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下午15:00至2016年6月22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21楼

4、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陈书智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48,068,86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905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8,068,8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9057%;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3、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书智先生主持,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和表决。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并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1.1、选举候选人张昕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8,068,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余洁、刘嘉丽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