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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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2016-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6-37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因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导致公司股本总额、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发生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披露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016年4月29日至2016年5月13日回购了76,560,047股股份,依据相关规定,自股份过户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之日起失去其权利。

公司于2016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76,560,047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

二、股份变动原因

2015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并于2015年8月11日公告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

截至2016年6月12日,公司共回购股份共计76,560,0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8%,成交最高价为3.52元/股,最低价为3.20元/股,成交金额约2.59亿元。

2016年6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实施完成的议案》,并于2016年6月14日公告了该次决议以及《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三、股份总额、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084,287,702股减少至7,007,727,655股。详见下表:

四、修改公司章程事项

根据2015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

2.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

4.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5.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