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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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

2016-07-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16-035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2月22日开市起停牌,后又申请于2016年2月29日继续停牌,发布《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2)。经确认,公司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分别于2016年3月7日、2016年3月12日、2016年3月21日、2016年3月28日、2016年4月5日、2016年4月11日、2016年4月18日、2016年4月25日、2016年5月3日、2016年5月9日、2016年5月16日、2016年5月23日、2016年5月30日、2016年6月6日、2016年6月14日、2016年6月21日、2016年6月28日、2016年7月5日、2016年7月12日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03)、《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04)、《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05)、《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06)、《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07)、《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08)、《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09)、《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10)、《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20)、《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22)、《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23)、《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26)、《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27)、《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28)、《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29)、《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30)、《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31)、《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33)、《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34),公司股票自2016年7月19日(星期二)开市时起继续停牌。

公司拟向珠海银隆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隆新能源”、“标的公司”)的全体股东发行股份收购其持有的银隆新能源合计100%股权,并计划向含员工持股计划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选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评估机构,并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积极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同时,为确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的有序进行,避免内幕信息泄露及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已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了十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2016年5月19日,召开了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经公司申请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后,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23日起继续停牌,并承诺在2016年8月19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信息。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公司正在论证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此外,由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股东众多,同时还需要确定引进除员工持股计划之外的不超过九名特定投资者,交易结构较为复杂,因此公司需对方案细节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论证,并且需与包括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债权人、潜在特定投资者和公司员工在内的利益相关方进行充分协商;另外,本次购买的标的公司资产规模较大,且部分下属子公司属于境外主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所需时间较长;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多个监管部门,对于方案涉及的相关审批问题,公司需与有关政府部门做进一步的协调、沟通和确认,因此该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

停牌期间,本公司将协助并督促中介机构加快开展各项工作,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事项进展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及时公告并申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