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8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2016-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消 公告编号:2016-182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8月8日,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通知,近日其将原质押给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7,500,000股解除质押,相关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3,877,2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61%,其通过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27,977,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15%(其中48,691,587股因2014年、2015年置入资产经营业绩未达业绩承诺,目前处于锁定状态),通过国金中安消增持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5,899,3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6%。

公司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已主动解除部分股权质押,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82,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83%。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消 公告编号:2016-183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及其下一步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2,8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

●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前次股份减持计划因公司股票处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未能实施该减持计划。

●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2,830,00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安消”)股东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电集团”)于2016年4月14日向公司发送《关于计划减持中安消股份的告知函》,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减持中安消股份总数不超过12,830,000股(即不超过中安消总股本的 1%)。

截至本公告日,仪电集团该减持计划已届满,因公司股票处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仪电集团未能实施该减持计划。

近日,公司再次收到仪电集团发送的《关于计划减持中安消股份的告知函》,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减持中安消股份总数不超过12,830,000股(即不超过中安消总股本的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2〕1047号),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将所持公司股份134,534,437股无偿划转给其全资子公司仪电集团,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后,仪电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4,534,437股。

截止本公告日,仪电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2,8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

过去十二个月内,仪电集团未发生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仪电集团前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相关持股变动情况

仪电集团于2016年4月14日向公司发送告知函,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中安消股份总数不超过12,830,000股(即不超过中安消总股本的1%)。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87)。

截至本公告日,仪电集团该减持计划期已届满,因公司股票处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仪电集团未能实施该减持计划。自该减持计划披露至今,仪电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仪电集团的后续减持计划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期间(不超过六个月)、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仪电集团计划减持中安消股份总数不超过12,830,000股(即不超过中安消总股本的1%);若此期间中安消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拟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

3、拟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2015年5月13日,仪电集团承诺其在任意6个月内减持股份不会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2、2015年7月10日,仪电集团出具《关于不减持股份的承诺》,根据中国证监会【2015】18号公告的要求,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仪电集团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中安消股票。

3、2016年4月14日,仪电集团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减持中安消股份总数不超过12,830,000股(即不超过中安消总股本的1%)。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的原因:仪电集团自身战略发展的考虑及需要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仪电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在按照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仪电集团将遵守《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在仪电集团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仪电集团严格遵守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