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8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半年度预计业绩下滑等事项
不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2016-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6-057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半年度预计业绩下滑等事项

不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2016年半年度预计业绩下滑情况

公司于2016年7月30日公告了《201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6年1-6月份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预计在-9,000万元到-11,000万元之间,与去年同期的-3,500.20万元相比,亏损金额进一步增加(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一)2016年半年度预计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

公司主要从事稀土及相关产品、钨及相关产品和其他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贸易,因此公司的业务与稀土和钨行业有较高的关联度,稀土和钨行业发展状况及景气度对公司主要产品的销量和价格产生直接影响。受稀土和钨行业需求不足、行业景气度明显下降影响,2016年1-6月,公司稀土和钨主要产品价格维持低位,较上年同期进一步下滑。

在稀土和钨行业不景气、产品价格持续低位震荡的情况下,公司业绩较去年同期出现较大下滑。主要原因如下:

1、受宏观经济放缓、行业需求不足的影响,2016年上半年公司主要产品价格维持低位,导致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2、稀土和钨产品价格下跌导致公司毛利率较去年同期相比大幅下跌。

3、因主要产品价格下降,出于审慎起见,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进一步增加了2016年1-6月的亏损。

(二)对业绩下滑的应对措施

在低迷的市场环境下,公司坚持“调结构、促改革、强管理、谋创新、稳增长、保效益”的发展思路,适度发展多元化产业,落实重大项目建设,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同时实施精细化管理,大力降本增效,开源节流,化解库存压力,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通过加强生产组织和原材料采购的管理,降低运营成本;实行以销定产、顺价销售,减少产品库存;抓好产品开发及新业务渠道拓展,提升经营效益。

2、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实施创新驱动。推动业态和商业模式创新,重点在稀土和钨深加工、新材料、新能源、环保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寻找突破口,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3、推动产融结合。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平台及资本市场发展机遇,一方面加速推进省内外优质有色金属资源产业整合;另一方面稳步切入新材料、新能源、智能化及高端制造等战略新兴领域,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4、加快改革发展。通过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完善激励和制约机制等方式,促进公司改革发展。

5、优化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通过股权转让、引入其他投资者等方式,合理减少经营亏损项目,实现资产结构与业务机构的优化,降低经营压力。

6、适度回笼资金,减少财务费用。通过合理减少经营亏损项目,回笼部分资金,减少财务费用,改善经营业绩。

(三)相关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已针对低迷的市场环境制定了相关应对措施,但仍需提示投资者以下风险:

1、稀土、钨产品销售价格及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风险

近年来,受国家政策及国际经济环境影响,稀土和钨行业供需关系发生较大变化,导致产品价格出现剧烈波动。稀土和钨产品价格的波动加大了公司产品销售和原材料采购价格的不确定性,从而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带来一定风险。

2、稀土和钨矿指令性生产计划及指令性生产计划限制风险

根据工信部2012年6月公布的《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包括稀土矿山和冶炼分离企业生产、销售的稀土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以及利用国外进口的稀土矿产品和从稀土废旧物品中提取生产的稀土产品,均由工信部负责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的编制、下达、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国家对钨、锑、锡、钼等稀有金属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每年由工信部下达《稀有金属指令性生产计划》。广东省稀土和钨矿的指令性生产计划指标由广东省经信委分解下达,如广东省经信委调减公司的稀土和钨矿的指令性生产计划指标,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政策风险

我国对国内稀土、钨等稀有金属行业实行较严格的行业准入制度和管制措施,公司的业务须遵守国家制定的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或者相关主管部门法规的改变,都将会影响到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及经营成本,从而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4、存货跌价风险

2016年一季度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176,550.73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51.84%,总体规模较大。考虑到未来稀土和钨产品的市场价格仍可能出现较大波动,存在存货跌价的风险。

5、贸易业务风险

鉴于稀土和钨行业下游产业需求低迷,相关产品价格持续低位震荡的背景下,公司为改善经营业绩,积极拓展了有色金属贸易业务。但贸易业务毛利率相对较低,且受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存在经营风险。若未来大宗商品价格发生剧烈波动,将会对公司贸易业务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6、业绩下降风险

2015年以来,受经济波动的影响,稀土和钨下游产业需求低迷,稀土和钨产品价格维持在历史低位。受此影响,公司2015年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444.8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31,852.18万元。2016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54.47万元,同比减少2530.97%。2016年上半年,公司预计实现归属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为-9,000万元到-11,000万元之间,亏损金额较去年同期进一步增加。若未来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稀土和钨产品价格等因素仍未发生好转或进一步恶化,2016年后续时间公司经营业绩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二、拟转让瑶岭公司和棉土窝公司部分股权的相关说明

公司于2016年8月2日披露了《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瑶岭公司和棉土窝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为满足公司经营的业务需求,缓解资金压力,有效盘活资产,减轻经营负担,并筹措资金偿付即将进入回售期的公司债券及到期的银行借款等,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瑶岭公司和棉土窝公司各81%股权挂牌转让。本次股权出售的挂牌价格为不低于人民币21,447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权转让达到上市公司重大交易标准。该等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鉴于瑶岭公司系上市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保荐机构亦就公司拟转让瑶岭公司部分股权的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本次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事宜尚未实施,如最终摘牌方为关联方,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公司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并于2016年8月2日及时公告了交易内容。对照非公开发行相关法规,公司继续符合非公开发行相关法定条件。

三、其他说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己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截至目前,虽然存在前述业绩下滑、挂牌转让瑶岭公司和棉土窝公司部分股权的情况,但对照相关法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认为前述公司业绩下滑、拟挂牌转让瑶岭公司和棉土窝公司部分股权的情况,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此外,对照相关法规,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下列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持续符合非公开发行相关条件: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4、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己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7、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