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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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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6-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4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8月25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 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4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6.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9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9月5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9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9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8月26日至登记日:2016年9月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联系人:姚跃文 胥端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塘西路28号

咨询电话:0512-66161736 传真:0512-68223088

七、 备查文件

1、 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5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6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目前,公司前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并继续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购买了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赎回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6年7月6日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购买了人民币8,000万元的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8,000万元已于2016年8月26日到期赎回,取得投资收益43.29万元。

二、 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16年8月26日,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购买了人民币5,500万元的理财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产品名称:智能定期理财3号

2、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起息日:2016年8月29日

4、产品到期日:2016年11月27日

5、投资期限:90天

6、预期年化收益率:3.65%-3.65%

7、投资金额:5,500万元

8、资金来源: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投资风险采取下述措施:

1、按照审慎投资的原则,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报公司内部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实施内部监督,并在审计过程中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5、当产品发行主体的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及风险控制措施,并提示风险。

五、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经营层已对现有经营活动进行了充分的测算,并且做好了相关的资金安排,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包括本公告涉及的理财产品在内,公司公告日前12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七、 备查文件

1、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相关理财产品的说明书及认购资料。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